Re: [新聞] 推「壯世代」被質疑未利益迴避 吳春城

作者: dummy5566 (呆瓜56)   2025-01-23 12:34:35
※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之銘言:
: 3.推「壯世代」被質疑未利益迴避 吳春城:沒利益!註冊商標是職志
壯世代商標取得了九件商標註冊,分別在第18、21、25、30等四類各二件,第35類一件。
二件商標是中英文一件,設計字一件。
第18類商品:皮夾;皮包;背包;皮箱;手提箱;旅行箱等。
第21類商品:杯;盤;咖啡盤;鍋;茶杯;飲用容器;茶壺等。
第25類商品:泳裝;西裝;休閒服;外套;風衣;運動服;服裝;成衣等。
第30類商品:茶葉;紅茶;綠茶;茶飲料;花茶茶包;咖啡;巧克力製品等。
第35類服務:市場行銷;網路行銷;電話行銷服務;廣告傳播策略諮詢等。
這九件商標委任智友智權事務所申請,因此壯世代社會企業(股)公司有支付服務費。
這家公司為了沒利益的職志,支付服務費去申請商標,真了不起!。社會企業!
不過,按照商標法第五條規定:
商標之使用,指為行銷之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足以使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商標:
一、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
二、持有、陳列、販賣、輸出或輸入前款之商品。
三、將商標用於與提供服務有關之物品。
四、將商標用於與商品或服務有關之商業文書或廣告。
商標註冊後,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該商標是可以被廢止的。
(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另外補充:柯文哲申請商標的代理人是參眾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不是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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