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放招直接說沒錢請手語老師
國民黨直接叫行政院去蹭臺北市
全國性的行政事務去消耗地方政府的預算真的ok嗎?
0濤他們到底有沒有先問過蔣萬安跟台北市議會
另外記者會使用服務內容第一點嗎....
付一下節錄
參、服務對象
個人:持有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身心障
礙證明類別為第一或三類且 ICD 診斷欄位註記為【04】或第二類且 ICD 診斷
欄位註記為【02】)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單位:臺北市內各級政府機關、醫療院所、學校或立案之非營利組織。
肆、服務內容
一、政府機關之會議、洽辦事務或陳情、申訴等。
二、非營利組織召開之會議。
三、偵訊或司法訴訟、警政訊問(含報案)等。
四、法律諮詢服務。
五、醫療服務,如:手術、生產、門診、化療、復健、療育、一般健康檢查等。
六、就學相關活動,如:親師座談會、家長會或學校日活動等。
七、社工員訪視、輔導案件、ICF 需求評估及心理諮商輔導。
八、社會參與活動,如:展覽、活動參訪(配有導覽)、演講及社區大學課程。
九、其他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之案件。
十、每日晚間10點至翌日早上7點間緊急、臨時突發性案件。
(以上服務不包括非營利組織辦理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內部訓練或休閒活動,
公私立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課程、會議或活動。)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