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gasus170: JD基本上只有美國人或者非常傑出的外74.12.20.162 01/24 00:46
→ Pegasus170: 國人能唸,但是位階就是小於SJD。74.12.20.162 01/24 00:46
看你在那扯啥位階的就知道你完全不瞭解美國的法學院架構
美國法學院是professional school 所以絕大部分學校都沒有phd學位
要當教授也不需要念啥phd或sjd 有jd學位就夠了
大部分法學院教授最高法律學歷也都是jd而已
主要決定的資格還是畢業後的工作經歷
以虎媽為例 最高學歷哈佛jd 在耶魯法學院當教授
https://law.yale.edu/amy-chua
真要比位階的話 有沒有當過聯邦法院法官助理(article III clerkship)
那個才是歧視鏈的最高階級
像虎媽有當過聯邦上訴法院法官助理 那個就相當的高級
不過這基本上和台灣人無關就是
至於黃國昌的經歷 我看他有想刷過法院實習 然而那是在州法院系統地區法院層級
那個就很普 只要學生申請大概都能上的程度
而sjd基本上美國人不在乎 也不存在啥sjd>jd的事
你要說蔣萬安沒料我同意 就我所知他是走LLM轉學JD 某種程度上算走後門
但要說他的賓大JD比不上康乃爾的SJD 這個就純粹在搞笑
我想大部分台灣法律系學生想留學美國的也不會認同這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