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緊急處分是一種悖論

作者: chal ( )   2025-01-25 18:09:12
如果說
大法官對此法施以緊急處分
就是給外界一種觀感
表示此法是有效的
所以才要趕快先暫停
而既然此法對大法官有效
那大法官怎麼可以對他緊急處分呢
這就矛盾了
如果大法官必須聽憲訴法的
那就無解了
但是
反過來
大法官如果覺得此法違憲
憲政機關的權力不該由一般法律約束癱瘓
那根本不用緊急處分
就慢慢照程序處理
也不用緊急處分
就直接開會說違憲無效即可
到底會是哪一種
我又不是大法官
怎麼會知道
不過
我是不覺得大法官會被這種法困住
那萬一真的困住也不用太擔心
立法權可以亂立法
行政權也可以徑行解讀法律
其實法律立的抽像是有道理的
因為他要一條法律去包括所有的情況
只能用抽像的條文來包涵
所以如果行政權想要找文字漏洞來徑行解釋
沒大法官 吃虧不一定是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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