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5-01-25 18:09:12如果說
大法官對此法施以緊急處分
就是給外界一種觀感
表示此法是有效的
所以才要趕快先暫停
而既然此法對大法官有效
那大法官怎麼可以對他緊急處分呢
這就矛盾了
如果大法官必須聽憲訴法的
那就無解了
但是
反過來
大法官如果覺得此法違憲
憲政機關的權力不該由一般法律約束癱瘓
那根本不用緊急處分
就慢慢照程序處理
也不用緊急處分
就直接開會說違憲無效即可
到底會是哪一種
我又不是大法官
怎麼會知道
不過
我是不覺得大法官會被這種法困住
那萬一真的困住也不用太擔心
立法權可以亂立法
行政權也可以徑行解讀法律
其實法律立的抽像是有道理的
因為他要一條法律去包括所有的情況
只能用抽像的條文來包涵
所以如果行政權想要找文字漏洞來徑行解釋
沒大法官 吃虧不一定是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