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25-01-26 21:50:38既然卓院長都講了
那民進黨自已提不信任案解散國會啊
主動出招啊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
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
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
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只要三分之一委員提案
馬上就可以表決 讓藍白表態
滿足 你各位解散國會的願望
不難吧!趕快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