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gnm (sin)
2025-02-02 08:26:05我真的覺得很誇張
這是民主國家ㄟ,
罷免是人民權利,
第一是grace已經跑去警察局報案了ㄟ
結果警察局不敢受理
第二是你"保護"人民為什麼不穿警察制服
還帶密錄器
第三是人家已經提醒你了結果還繼續跟
這分明已經是恐嚇罷免團體了
花蓮王都不敢這樣幹,你做到了
三問章萬安和徐巧芯你們是誰下的命令
不要推給分局長啦,
誰不知道風頭過了就準備高升
這件事真的很誇張
根據章萬安的尿性一定又閃遠遠的
為什麼共產國家才敢做的事會發生在台北上面阿
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