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lacoa (lalacoa)
2025-02-03 13:42:34罷免是憲法賦予的權益
而且選區10%選民聯署才會進入投票
(而且你們藍白還想再修法提高門檻)
是辛苦了一些公務員或老師要投入選務工作沒錯
但再強調一次
罷免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就跟選舉一樣
(我記得以前國民黨老人很愛抱怨選舉太多,他們還是習慣官派的統治,後來年輕選民變多了就很少再聽過這類抱怨)
不懂有什麼好挨挨叫
就是過了法律門檻才可以罷免啊,你以為是隨便想罷都可以罷的嗎
其實你們感到很煩的話根本可以不用參與啊
投票日那天待在家追劇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