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sca (hi)
2025-02-05 18:06:28阿伯我覺得很奇怪
台灣既然這麼親美
那其實一個台灣人
如果有 台美雙重國籍
照理說應該修法讓他變除外條款
還是可以擔任公務員才對
畢竟同樣雙重國籍
一個台灣美國雙重國籍
一個台灣中國雙重國籍
怎麼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對待這兩人???
不對吧!!!
台灣跟美國這麼友好
台灣政府對美國這麼忠心
讓美國人當台灣公務員
到底有甚麼好擋的?
他又不是中國人
他是美國人耶!!!!
美國人難道會害台灣嗎????
所以我是覺得 應該要修法
雙重國籍不得擔任公務員
但美國除外
這樣就不用再吵綠卡或美國公民的問題了
因為 美國除外
這樣應該大家就解套了
不是很好嗎?
為什麼不這樣修法?
有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