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吳靜怡參與罷免活動遭警跟蹤》蔣萬安稱

作者: pupu20317 (慶寶)   2025-02-06 09: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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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吳靜怡參與罷免活動遭警跟蹤》蔣萬安稱依法依規 劉世芳:執法過當
4.完整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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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文馨、何玉華、邱俊福/台北報導〕政治評論員吳靜怡指出,日前參與罷免團體
活動,遭便衣員警跟蹤,現場指揮官、信義分局長李憲蒼事後自請處分。內政部長劉世芳
昨表示,該項指令並非警政署交代,信義分局確實執法過當,呼籲台北市政府或台北市警
察局要對外說明清楚。
依什麼法? 市府:蔣強調的是態度
台北市長蔣萬安第一時間回應說,任何集會活動,他一向是支持警方依法依規,在應有範
圍內執法;但北市府昨對蔣萬安所謂的「依法依規」究竟是依什麼法?並未回應,只說明
蔣強調的是態度。
信義分局長:指令不明確 造成誤解
李憲蒼昨親上火線,強調是為避免意見不同團體發生衝突,規劃員警隨行保護,確保安全
,但下達指令未臻明確,也未妥適說明造成民眾誤解,確有疏失之處,已自請處分,並確
實檢討改進。
劉世芳昨在網路節目表示,她去年十一月就交代警政署通令全國所有警察同仁對罷免案保
持中立,但上週有民進黨立委告知,松信區兩名便衣警察騎摩托車跟蹤參與罷免活動的人
,「這明顯是執法過當」,警政署並未交代此事。
劉世芳說,兩名便衣警員的跟蹤行為,正面看是防範有人騷擾被跟蹤者,但另方面來看,
被跟蹤者也會覺得被騷擾。她強調,罷免連署設攤屬「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範疇,各縣
市政府警察本來就要負部分責任,至於是接受誰的指令也要查清楚。
主持人追問,警察跟蹤長達六十七分鐘,下令者是否可能是信義分局長、台北市警察局長
或台北市長?劉世芳回應,她不敢這樣說,「我也希望北市府或北市警局能對外做出清楚
說明」。
李憲蒼則說明,勤務作為皆自己下令,沒有其他長官下達指令。因罷免立委徐巧芯團體向
分局申准於本月一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在松山慈惠堂山下的福德路二五一巷舉辦活動,
適逢徐巧芯及其支持者預計於十二時前往慈惠堂參拜,十一時卅分許,有大批徐巧芯支持
者到場聲援,遂要求現場員警分批隨行保護罷免團體離開。
李憲蒼表示,為避免意見不同團體發生衝突,會視狀況規劃員警隨行保護,並以隨行至民
眾搭上大眾捷運或開車離開轄區。當天有兩批民眾搭車離開後,即結束保護,而隨行吳靜
怡的員警,因吳持續在信義區繞行,員警也未收到收勤指示,因此持續執行六十七分鐘,
以致衍生誤會。
信義分局:依集遊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執法
至於執法依據為何?信義分局表示,是依據「集會遊行法」第廿四條,集會、遊行時,警
察人員得到場維持秩序;以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條,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
行職務時,依法採取其他必要之公權力之具體措施。
5.附註、心得、想法︰
本就執法過當
不然怎麼可能信義分局局長自行處分
然後多姓萬安整天依法依規,依法依規
依什麼法,依什麼規啦!
還態度,態什麼度啦!
整整跟蹤67分鐘,都說不要跟了繼續跟
而且早就離開發紅包跟罷免團體申請集會的範圍
結果跟整個信義區,扯
https://i.imgur.com/VOYtyQ7.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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