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9oAZXWFqA/
2.轉錄來源︰
高嘉瑜臉書
3.轉錄內容︰
「李彥秀說,高嘉瑜將她借宿租屋的「居住地址」抹黑影射為「買賣加州爾灣的房地產紀
錄」,這已經不僅是惡意,更到了「為了抹黑,不擇手段」的地步。」
這一段我的原文是:
「加州爾灣的地產大亨
Yen-Hsiu Lee,
Age 53!
在加州爾灣有10筆住址的歷史紀錄,在1994到2002年間,Yen-Hsiu Lee也有買賣加州爾
灣的房地產紀錄!
但在李彥秀1999年到2002年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都完全沒有美國房地產的申報紀錄,這個
爾灣房產大亨李彥秀是不是台灣立委李彥秀呢?這些地址是買賣還是居住歷史?」
這段質疑是請李彥秀說明在加州爾灣的10筆居住歷史紀錄及為何買賣及持有美國房產沒有
申報,李彥秀也道歉說確實有漏報,還說第一次當議員不懂願受罰,何來抹黑?李彥秀的
道歉不就證明質疑有道理、有所本嗎!何況李彥秀在美國有不只一棟房產、申報又長期隱
匿、漏報、有誤,還有10筆居住紀錄,提出這樣的質疑很合理吧!?而且這10筆紀錄李彥
秀也還沒公布,我們也不知道是如李彥秀所說的租屋還是買賣,何況以李彥秀的財力,19
94年就在爾灣買房子了,會需要到處租屋嗎?
「李彥秀也提到,高嘉瑜指稱她在2016年9月21日於爾灣購入第2間房產,但事實上該房產
與她毫無關聯,且所有權人姓名與自己完全不同,痛批高以明顯不實的資料進行指控。她
強調,自己完全不認識受指控的屋主,甚至高嘉瑜還涉及侵害持有房屋屋主隱私與個資,
更涉及誹謗責任。」
關於這個部分今天媒體有詢問,昨天在媒體及網路上我都有說明,這是網友發在網路上的
資料,也有跟媒體說明這部分還無法證實,所以不能確定。更何況李彥秀身爲立法委員,
本就該受到高度檢驗,更應該主動說明,而非以隱私爲由拒絕大眾檢視,我只是基於公共
利益及民眾權益,做合理的評論及質疑。
除此之外,李彥秀不能逃避且到現在還沒有說明的是,李彥秀的海外信託基金從什麼時候
開始?到底有多少億才能一直買?這些搬到美國的鉅款又從哪裡來?
還有爲何從2022開始對美國政府申報「Principal Residence」,將加州爾灣豪宅做爲主
要住所申報自用住宅稅金豁免?
https://i.imgur.com/sQ29fyd.jpeg
4.附註、心得、想法︰
高嘉瑜手上的資料應該沒有完全丟出來
等著李彥秀回應 一有疏漏馬上反擊
李彥秀會不會跟當年的李慶安一樣萬劫不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