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新光受害者可以申請國賠嗎?

作者: s24066774 (JJ)   2025-02-14 15:23:01
國賠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新光百貨施工意外死了好幾個人
台中市政府一推356說不知道
但是有議員貼出一堆改裝促銷活動的廣告
表示一堆路人都知道在裝修
按照上面國賠法,是不是公務員怠於行使職務板版上法師們能開示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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