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IDis7 (個字)
2025-02-18 09:59:55公務員服務法
第12條(請假事由)
﹝1﹞公務員除因婚喪、疾病、分娩或其他正當事由外,不得請假。
看起來很有可能是謊騙請假
寫說去打牌是正當事由嗎?
但也有可能是寫:參加競賽為市府爭光
聽起來就正當多了
公務員就是會被法規限制
沒有正當事由不得請假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好,現在先不討論徐巧芯老公到底有沒有賭博罪、這個先姑且不論
: 再來,你又說 有請假,到現在連假單都沒看到、口說無憑 我也就算了,先不追究
: 你說有請假,好 ! 徐巧芯老公是一級主管 這假單至少都是副市長、市長層級批的
: 然後,徐巧芯老公說 他有請假,所以咧 請假事由是:我要去打牌
: 幹你老師,盧秀燕這種假單妳敢准 ?
: 除非徐巧芯老公說謊騙妳,我身體不舒服 要請病假、蒙騙上級主管 盧秀燕才可過關
: 那問題就回到徐巧芯老公頭上了,要嘛 就是坦白說 我請假事由就是寫 我要去打牌
: 要嘛就是 欺騙上級主管,二選一、自己挑一個
: 徐巧芯老公自己扛了吧,我騙盧秀燕說 我身體不舒服、要請假
: 實際上 我去打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