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郭董的茶農事件還沒處理完?

作者: nogood (nogood)   2025-02-23 11:42:12
※ 引述《hydra3179 (掉兩枚紙板)》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j0pyKQ7.png
: 在脆上看到
: 有茶農出來指控
: 2024大選前郭董要行銷南投茶
: 茶農交了上億元的茶葉出去
: 結果沒看到行銷也沒收到錢
: 半年前有上過新聞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gbaKRi4eyI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OXWN1hp_eY
: 郭董在去年六月有派出律師表示錢一定會拿到
: 要茶農們耐心等待
: 現在茶農再次跳出來指控還是沒收到錢
: 這真的還假的啊?
: 去年好像討論也不大
: 是大家都很怕鴻海法務嗎
15. 《民法》第一編第六章,為消滅時效期間的原則性規定。
16. 《民法》規定之消滅時效期間,可大別為 15 年、 5 年、2 年等三種類型:
15 年(ꜱ25),此為一般性規定,但法律所訂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5 年(ꜱ26),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
權,消滅時效為 5 年。
2 年(ꜱ27),下列情形,適用 2 年之短期消滅時效:
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
茶農提供之茶葉商品,請求給付貨款的時效請求權只有兩年
兩年一過,就算告上法院也沒用了
總統大選是2024年1月
郭董爭取黨內初選是2023年5月全民調之前
所以這批茶葉快要過兩年時效請求權了
有沒有法務很懂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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