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訊/詐領助理費涉2000萬元 林岱樺弟、

作者: DDDDRR (QQ)   2025-02-25 21:55:44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https://is.gd/WY3fL7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新聞來源︰
Ettoday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詐領助理費涉2000萬元 林岱樺弟、2助理羈押禁見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陳宏瑞、鄒鎮宇/高雄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高雄地檢署對林岱樺胞弟林岱融、2名服務處人裁定交保候,檢方不服抗告而撤銷原裁定。對此,高雄地院25日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地院表示,黃麗雪、林岱融及王瓊翎等3人訊後均否認犯行,但共犯供述、證人的證述、扣案證物等都可佐證,3人違反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之犯罪嫌疑重大。
黃麗雪、林岱融及王瓊翎等3人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供述內容未盡一致,更與證人證述情節不同,且依被告之供述,可知尚有潛在共犯未到案、相關政治獻金金流亦未偵查完畢,而被告3人現知悉共犯彼此間供述已有不一之狀況,恐有為求供詞互核一致而互為勾串
另外,被告林岱融遭搜索扣案之手機,確有共犯、證人間對話內容空白而有刪除訊息之情事。綜上,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以認定被告3人均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而被告林岱融亦有湮滅證據之事實,故本件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羈押事由。
高雄地院表示,衡量被告3人涉案情節甚深、犯案期間甚長,涉案費用高達2000多萬,依照目前通訊軟體、科技發達之程度,認具保、限制住居、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命被告至警局報到等手段,均無從達到與羈押同等之實效,且在被告3人面臨遭重刑追訴之情況下,單純以諭命其等不得接觸彼此、共犯及證人,難認足以對被告3人形成有效之拘束,認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被告3人2月25日起執行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5.附註、心得、想法︰
林岱樺不要在說什麼政治干預司法了啦
妳自己的人私底下A了兩千多萬 笑死
還在那邊質疑偵查大公開
台灣週刊那麼久了 妳現在才發現?
※ 40字心得、備註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