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新聞/新北藍營議員黃永昌涉詐領助理費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5-02-27 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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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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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新北藍營議員黃永昌涉詐領助理費逾2千萬 法院判決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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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黃永昌,2020年遭控以人頭助理請領助理費2028萬餘元,一審依刑法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3年,二審高院今27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此外
,同案被告黃永昌妻子張姓女子部分,二審仍維持無罪判決。
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黃永昌涉嫌從2009年自2020年間,以多名親友的名義向新北市議
會詐領公費助理費,並將款項流為私用,例如繳納私人票款,或拿來支付黃開設的保全公
司員工薪資,總計達2028萬4579元。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為,黃確有以人頭、或高報助理費的方式不實申報款項,但未把款項
挪為己用,且多用於與議員職務有實質關聯事項,不構成貪污。因犯後態度良好,一審以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黃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命需向公庫支付200萬元;黃永昌妻
子則判決無罪。檢察官、黃永昌皆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今做出判決,維持一審原判,全案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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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黃永昌被訴以親友人頭向議會詐領2028萬多元的公費助理費,台灣高等法院認
為黃把這些錢全數供作與議員職務有實質關聯之事項,並非挪為己用,無從成立貪汙治罪
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高院維持一審認定,考量他私聘助理代其處理轄區內人民陳情、會勘等事務,尚知克盡民
意代表之本職,其犯罪動機係為能統籌分配公費助理補助款,以利私聘助理而不受人數等
限制,其因一時失慮而犯本案,事後坦承犯行,深具悔意,故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年,爰
併予宣告附條件之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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