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lowenli

作者: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2-13 16:06:18
《ID暱稱》lowenli (用力生活) 《經濟狀況》普通 ($7175)
《登入次數》271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93 篇 (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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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上站》02/13/2015 15:10:15 Fri 《上次故鄉》111.243.73.126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和
參選理由:
大家都很客氣,公告之後還沒人報名,我來拋磚引玉,請大家共襄盛舉。
政 見:
一、最大限度保障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乃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在最大限度內應予以保障,不得任意
限制。是在現行法律範圍界線內,縱使用語不雅、使人不快亦不予限制
,惟是否違反法令之規定,應經司法單位認事用法予以評價,發言之內
容,仍請自行評估,自負其責。
二、修訂版規,嚴格執行違規交易文,預計依下列標準執行:
┌──────────────────────────┐
│除交易文外,依發文者版面文章數執行懲處,標準如下 │
├─────┬────────────────────┤
│ 0篇 │ 原文刪除,水桶360日。 │
├─────┼────────────────────┤
│ 1篇 │ 原文刪除,水桶180日。 │
├─────┼────────────────────┤
│ 2篇 │ 原文刪除,水桶90日。 │
├─────┼────────────────────┤
│ 3篇 │ 符合發布交易文資格 │
└─────┴────────────────────┘
2/16新增說明:
底下推文部分版友贊同嚴懲,部分版友則認為處分過重,我提出我的看法
我認為嚴懲並無不當,版上違規交易文的情況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
很明顯的部份版友,利用版主無法隨時在線上緊盯的機會發表交易文
等版主處置時,或許已經達成交易目的,現有規定並無法達成規制目的
或許多人說,無心的怎麼辦?手殘怎麼辦?可能是工作關係,看過太多情況
就我所見,大多數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
因此,配合得措施是 編修 「買賣文範本」,PO文時以醒目文字提醒
若仍執意為之,我認為就不用太客氣了,
至於懲處的內容:
如果常在版上出沒,對版規應有相當瞭解,應該不會犯,明知故犯,桶!
如果只是臨時要賣東西,平常不會出現,桶一年也沒影響,版主反而比較輕鬆
如果桶了之後,再犯(累犯),擬原文劣退+水桶期限*2
如果是三犯,原文劣退+水桶10年
另,參酌另一參選版友的想法,優良文章(經版主m文),可以不受上開文章
數限制,本人敬表贊同,惟m文宜允預先擬定標準,例如版友20以上推文推薦
閒聊推、噓、箭頭均不算,應以明示推薦此篇心得文之詞句,始列入計算
例如:推此篇心得、同此篇心得、此篇心得足供參考....等等。
(需否統一推薦格式,可再討論)
當然,實際規定必須經過「民主」程序,預定將擬定細部規定供版友投票
版規確定後,公告一定期間後施行,由版主代表版友執行版規...
三、編修版友推薦之耳機、器材等,置底供參考。(預定加註文章代碼)
可用徵選方式或投票方式選出本版推薦之耳機、器材
四、其他版友建議事項(可來信或在本文中提出疑問)
優 勢:
本人忝為廉價打字工,時間自由彈性,休閒時間以看八卦及耳機版為樂
神出鬼沒,隨時可能出現,適合突襲攻擊,切勿心存僥倖。
其他,沒什麼好說的。 希望不會只有我參選@@..
以下開放噓文進行壓力測試...
作者: knight714 (漆黑的追擊者)   2015-02-13 16:15:00
勇者推
作者: hellscythe (口嫌體正直)   2015-02-13 16:20:00
看到第二推一下,希望刪文刪快點0.0
作者: dda1829 (封塵〃羽)   2015-02-13 16:34:00
作者: chiangwei   2015-02-13 16:35:00
作者: ck0611 (玄夜)   2015-02-13 16:56:00
推第二點
作者: rottkimo (洛特)   2015-02-13 16:56:00
千萬別刪刪來遲!
作者: simonohmygod (曼聯魂)   2015-02-13 17:11:00
推 言論自由
作者: idareyou (HellTraveller)   2015-02-13 17:11:00
作者: killseven (查特安)   2015-02-13 17:19:00
推你一個 第二點還蠻猛的= =+
作者: jcellery (EI)   2015-02-13 17:19:00
推第二點
作者: everlastt (    )   2015-02-13 17:21:00
作者: BigBird110 (亞絲娜我老婆)   2015-02-13 17:28:00
支持解決必恥之亂
作者: Tony9903 (村民2號)   2015-02-13 17:30:00
作者: house09gbk (兔子)   2015-02-13 17:37:00
推推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2-13 17:38:00
有人肯做就推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5-02-13 17:44:00
來戰呀(?
作者: superafat (陳大利)   2015-02-13 18:04:00
推 喔耶 感謝大大熱心
作者: Lorinyui (補充養分)   2015-02-13 18:08:00
購買過GX-70HD路過幫推XD
作者: jindidi0704 (精滴滴)   2015-02-13 19:11:00
推第二啊啊啊啊
作者: braintu (腦圖)   2015-02-13 19:21:00
差不多可以自行宣布當選了XD
作者: alanhwung (Alan)   2015-02-13 19:27:00
第二點好重 要不要限期改善再桶啊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5-02-13 19:43:00
我投你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5-02-13 19:57:00
第二點時間未改善再桶的意義不大,現況是一堆人把耳機板當交易板,趁被刪之前有一定程度曝光度,之後也未必會再來耳機板閱讀。
作者: q62546254 (夜一)   2015-02-13 20:05:00
推 刪光白目及不適格交易文!!!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15-02-13 20:10:00
推,應該會直接當選吧XXDDD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2-13 20:50:00
2太重了 毀天滅地阿雖然交易文不可原諒,但是非刻意者應該給條生路
作者: donkilling (å’šå’š)   2015-02-13 21:21:00
推推~~~同額競選~~
作者: digdi (didi)   2015-02-13 21:45:00
請加油,推!
作者: s0092093 (PeterYang)   2015-02-13 21:56:00
直接捅掉沒資格的啦 時間可以短點限期改善一定變成限時販賣
作者: Tony9903 (村民2號)   2015-02-13 22:20:00
幫忙測試壓力
作者: Scaroftears   2015-02-13 22:22:00
作者: jackylikebmw (Tsai Chia Yu)   2015-02-13 22:26:00
改180 120 60,一年真的會很崩潰XD
作者: jim7434 (敬)   2015-02-13 22:44:00
推 大大中的大大!
作者: k5648550577 (資本制生產)   2015-02-13 23:12:00
我認為不符合資格的第一次桶七天 第二次直接劣退吧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5-02-13 23:33:00
還可以
作者: odanaga (PixiyON)   2015-02-13 23:42:00
戰神一個壓力測試
作者: purplesky911   2015-02-14 00:28:00
\羅兄/\羅兄/\羅兄/\羅兄/\羅兄/\羅兄/\羅兄/
作者: s4272 (被擊沉了...)   2015-02-14 00:37:00
第二點op,發交易文時會有版規警告,直接忽視掉被桶也活該
作者: ChinaAbian (中囯阿扁)   2015-02-14 03:16:00
推羅兄補推
作者: yanis (∀⊥S!┘∀Σ)   2015-02-14 04:06:00
有參選就推XD
作者: yamana (優しい嘘)   2015-02-14 09:00:00
只桶七天只是給人僥倖心理,亂世用重典剛好
作者: killseven (查特安)   2015-02-14 09:30:00
我也是上班族 不像大大你可以善用許多時間 這也是我並未出來選版主的原因之一
作者: ultimatevic (龜龜龜)   2015-02-14 14:33:00
作者: cuteada (阿達)   2015-02-15 07:37:00
推 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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