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2-13 16:06:18《ID暱稱》lowenli (用力生活) 《經濟狀況》普通 ($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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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和
參選理由:
大家都很客氣,公告之後還沒人報名,我來拋磚引玉,請大家共襄盛舉。
政 見:
一、最大限度保障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乃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在最大限度內應予以保障,不得任意
限制。是在現行法律範圍界線內,縱使用語不雅、使人不快亦不予限制
,惟是否違反法令之規定,應經司法單位認事用法予以評價,發言之內
容,仍請自行評估,自負其責。
二、修訂版規,嚴格執行違規交易文,預計依下列標準執行:
┌──────────────────────────┐
│除交易文外,依發文者版面文章數執行懲處,標準如下 │
├─────┬────────────────────┤
│ 0篇 │ 原文刪除,水桶360日。 │
├─────┼────────────────────┤
│ 1篇 │ 原文刪除,水桶180日。 │
├─────┼────────────────────┤
│ 2篇 │ 原文刪除,水桶90日。 │
├─────┼────────────────────┤
│ 3篇 │ 符合發布交易文資格 │
└─────┴────────────────────┘
2/16新增說明:
底下推文部分版友贊同嚴懲,部分版友則認為處分過重,我提出我的看法
我認為嚴懲並無不當,版上違規交易文的情況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
很明顯的部份版友,利用版主無法隨時在線上緊盯的機會發表交易文
等版主處置時,或許已經達成交易目的,現有規定並無法達成規制目的
或許多人說,無心的怎麼辦?手殘怎麼辦?可能是工作關係,看過太多情況
就我所見,大多數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
因此,配合得措施是 編修 「買賣文範本」,PO文時以醒目文字提醒
若仍執意為之,我認為就不用太客氣了,
至於懲處的內容:
如果常在版上出沒,對版規應有相當瞭解,應該不會犯,明知故犯,桶!
如果只是臨時要賣東西,平常不會出現,桶一年也沒影響,版主反而比較輕鬆
如果桶了之後,再犯(累犯),擬原文劣退+水桶期限*2
如果是三犯,原文劣退+水桶10年
另,參酌另一參選版友的想法,優良文章(經版主m文),可以不受上開文章
數限制,本人敬表贊同,惟m文宜允預先擬定標準,例如版友20以上推文推薦
閒聊推、噓、箭頭均不算,應以明示推薦此篇心得文之詞句,始列入計算
例如:推此篇心得、同此篇心得、此篇心得足供參考....等等。
(需否統一推薦格式,可再討論)
當然,實際規定必須經過「民主」程序,預定將擬定細部規定供版友投票
版規確定後,公告一定期間後施行,由版主代表版友執行版規...
三、編修版友推薦之耳機、器材等,置底供參考。(預定加註文章代碼)
可用徵選方式或投票方式選出本版推薦之耳機、器材
四、其他版友建議事項(可來信或在本文中提出疑問)
優 勢:
本人忝為廉價打字工,時間自由彈性,休閒時間以看八卦及耳機版為樂
神出鬼沒,隨時可能出現,適合突襲攻擊,切勿心存僥倖。
其他,沒什麼好說的。 希望不會只有我參選@@..
以下開放噓文進行壓力測試...
作者:
dda1829 (封塵〃羽)
2015-02-13 16:34:00推
作者:
ck0611 (玄夜)
2015-02-13 16:56:00推第二點
作者:
idareyou (HellTraveller)
2015-02-13 17:11:00推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2-13 17:38:00有人肯做就推
作者:
braintu (腦圖)
2015-02-13 19:21:00差不多可以自行宣布當選了XD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5-02-13 19:57:00第二點時間未改善再桶的意義不大,現況是一堆人把耳機板當交易板,趁被刪之前有一定程度曝光度,之後也未必會再來耳機板閱讀。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15-02-13 20:10:00推,應該會直接當選吧XXDDD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2-13 20:50:002太重了 毀天滅地阿雖然交易文不可原諒,但是非刻意者應該給條生路
作者:
digdi (didi)
2015-02-13 21:45:00請加油,推!
作者:
s0092093 (PeterYang)
2015-02-13 21:56:00直接捅掉沒資格的啦 時間可以短點限期改善一定變成限時販賣
作者:
jim7434 (敬)
2015-02-13 22:44:00推 大大中的大大!
作者:
odanaga (PixiyON)
2015-02-13 23:42:00戰神一個壓力測試
\羅兄/\羅兄/\羅兄/\羅兄/\羅兄/\羅兄/\羅兄/
作者:
s4272 (被擊沉了...)
2015-02-14 00:37:00第二點op,發交易文時會有版規警告,直接忽視掉被桶也活該
作者:
yanis (∀⊥S!┘∀Σ)
2015-02-14 04:06:00有參選就推XD
作者:
yamana (優しい嘘)
2015-02-14 09:00:00只桶七天只是給人僥倖心理,亂世用重典剛好
我也是上班族 不像大大你可以善用許多時間 這也是我並未出來選版主的原因之一
作者: cuteada (阿達) 2015-02-15 07:37:00
推 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