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5-04-24 22:13:06: 1.產品型號:Philips shp9500
: 2.欲(徵/售)價格:2700(含郵資)
我說句公道話,
很多人說shp9500 賣兩千多算貴(相比massdrop的兩千出頭).
但是這個前提是
1.你有看這個版
2.你有跟上massdrop/newegg
再者,我們來看amazon.他現在有運到台灣了
http://tinyurl.com/plzmu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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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亞馬遜或是露天買到的比版上大多數價格還貴.
這麼一來,你會說兩千多貴嗎?
作者:
ad47 (我現身了~)
2015-04-24 22:21:00是不貴,不過畢竟這是PTT~如果單純要營利被炮不意外囉
啊你前提都指出了"有在看這個板的才會覺得2700貴"那你要公道他就不用po在這個板因為大家都覺得他貴啊...而且重點是他那團簽單出來絕對不到2700呃...在ptt上是禁止營利的...
作者:
jiro0718 (miles)
2015-04-24 22:27:00同意,但是是「再」者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5-04-24 22:31:00(還有那個前提2在...)前提二=時間+信用卡操作
作者:
eric20 (艾力克)
2015-04-24 23:20:00可以不要再PTT上賣啊
作者:
weisont (lol很弱)
2015-04-24 23:42:00我是賣家,我覺得我沒有義務或任何理由要幫版友作無償的工作,另外,我也不需要跟大家報告因為我被抽了關稅所以我買回來一隻就大約2500,賣2700含運費一隻我也才多賺一百出頭就被講的很像我賺很多
原原po那個...ptt是"禁止"營利的,不管你賺到底多少...
噓原原PO,板規站規兩者皆都明文禁止「營利行為」了,
那就不要在PTT賣阿 畢竟沒人知道你是2300買到還是2500
請先看清楚。沒必要無償幫版友購買沒錯,但賺多賺少不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00:00:00從來就沒人說賺很多啊…確實原原PO也沒理由原價賣,但這點來說就是找錯地方賣而已…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4-25 00:23:00說什麼沒義務幫版友作無償的工作...真的很莫名其妙是有人拜託你買嗎?這地方真不需你這麼委屈的做生意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5-04-25 00:30:00忽然想到一個狀況,不知道這樣會是什麼結果XD: 比如來源是在亞馬遜買三千,然後之前同時期恰好massdrop有賣兩千初。 然後現在要拋售兩千多,請問這樣有沒有盈利XD?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0:53:00要討論營利問題的話,是否板上都要禁交易文了?因為是否營利的定義跟舉證都是問題,同意tedcat所說,是否都初購買來源都信用卡帳單都要秀出來證明沒營利XD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4-25 00:56:00不算吧。但這問題癥結在你買來後多久想賣掉,動機為何?當然這邊不是法院也不用咄咄逼人。但每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0:59:00原賣家賣2700,扣掉可能被抽稅,刷卡匯率,手續費,運費,差100他還得花時間跑去郵寄跟聯絡,我覺得這很合理再說他也不是賣100支,是賣一支,要說這是營利也太..XD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01:00:00所以說,找錯地方賣啦…去非PTT的地方賣就不會有問題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01:00說到動機為何,本人因為腦殘不知道massdrop有存刷卡資料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01:01:00其它地方賣應該也是秒殺,何必在這淌混水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4-25 01:04:00如果今天賣出的原因是因為後悔買了或是買錯了,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05:00買錯不代表一定要賠錢賣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4-25 01:05:00那就不用談勞務成本。有人願意接手也可視為幫你的忙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4-25 01:09:00所以何必考慮勞務為那點小錢惹了一身腥。當交朋友交流就好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01:11:00不是不能,而是你要多一百在這裡賣就是會被批沒啥好講的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11:00同意aortic說的,討論那100是否營利,當交個朋友,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12:00換個方式說,朋友辛苦跟團買回來,請吃個麥當勞也不為過XD
作者:
weisont (lol很弱)
2015-04-25 01:12:00謝謝大家這麼專心幫我討論一百塊的何去何從我直接賣我身邊的朋友了
作者: Iluvatar (一如) 2015-04-25 01:14:00
因營利而禁交易?賣二手表示...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15:00賣二手本身就有很大討論空間,如果要論"營利"的話買二手再賣怎麼辦,所以我前面說,是否交易文都要提出證明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01:16:00直接鎖掉好啦,這樣大家都高興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16:00實務上可行嗎?還是提不出就禁賣?有參與討論的我相信或多或少都有賣過東西,大家不過圖個方便,就像前面說的,差那100,只有一支,是否算營利都有討論的空間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01:18:00所以說,有人定義賣東西就是營利的話那鎖掉好啦,就不會有那所謂的曖味空間。規則不管怎麼定都不可能100%沒漏洞,要用特例討論常例的話那就只好全鎖掉啦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21:00沒有人說賣東西是營利,而是"是否有營利"這件事有很大空間要證明沒有營利的話也是ok,資料拿出來就沒話說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01:22:00所以就鎖啊,這就是用特例(極少數賣二手賺錢)討論常例的結果,因為不合情理,其實也不少人提過了,會過的話很多人會很高興吧。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23:00那差這100,很多人覺得這是賺錢,我個人是不認同啦
作者:
jakkx (風藍)
2015-04-25 01:24:00這剛剛就說了,我不覺得這不合理,但找錯地方賣,就這樣原文你也看不到我噓他吧…這是就事論事
作者:
laygod (laygod)
2015-04-25 01:27:00問題點在認不認同差這100是"賺錢",而不是可否在ptt賣我剛剛也陳述了我的想法,跑去寄東西,花時間,油錢扣扣時薪搞不好還低於法定最低工資
作者:
crasser (Kana)
2015-04-25 02:07:00我是覺得別賺太多就還好,如果像這不行的話,那紅大叔大概也不行了,他那也多少有價差,不過真得很難定義就是
我覺得2700(含郵資)是合理價格,賣2400是根本佛心,但為什麼每個人都要佛心至於說賺錢我想刷卡時間風險手續相關成本加一加不至於
為啥PTT不能營利? 這樣代買板那些不就要全部刪文嗎?而且我覺得2400原價 賣個2700 算上訂購的時間成本+手續費+郵資其實沒賺很多 那300說是代買的費用也不為過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5-04-25 04:34:00代買是先有買主,跟進貨後再找買主的行為不盡相同XD
作者:
tedcat (動靜:MSN暱稱為主)
2015-04-25 15:04:00要看東西/店家,像這支前陣子不賣臺灣嗯...現在特價變成nt.64.99, 不賣臺灣了XD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4-28 15:37:00只是一百我覺得不算營利,只是人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