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耳機板板規修訂公告兼投票事宜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5-27 21:37:30
新板規經過兩個月以上的實施,還有上次公告文內大家的討論
當初有投票過的罰則原則上已不會再更動
這次想增訂的是比較人性化一點的規定,跟執行板規下來覺得有必要改善的項目
1.新增自刪條款 :
已往我最常收到的投訴就是手機發文失誤、PTT指令不熟、防呆不夠多之類的
往後只要是初犯,違規交易文在板主未處理前,發文後一小時內自刪並來信自首
改處水桶30天
初犯、1小時內自刪、來信自首3個條件都要符合才能適用,其他依規定處理
另外只要你的違規文章是我幫你刪的,就是桶360
就算在一小時內你有想到要自刪,結果發現已被板主刪除,那一樣是360
2.文章標題與未分類的違規處分加重 :
板規對於標題與未分類的罰則太輕,很多人文章一發就不管了
為了整體板面整潔跟利於板友搜尋
今後標題違規一律直接刪除,累犯水桶30日
善意提醒若是交易文標題違規被我刪除的,一樣算有效交易文一篇
請依規定日期過後在重發,否則依續回罰則處理
3.同ID幾天內可發一次交易文 :
基本上板主群的立場不排斥交易文,甚至樂見板友們享受交易文帶來的方便與器材交流
前提是要合乎規定
不過必竟這裡還是屬於討論性質的板面,不是交易專板
我個人還是希望交易文的比例能小過一般性質的文章,所以欲提高續回門檻天數
關乎大家的權利,還是用民主的方式投票取多數決
投票已開始這篇屬合併公告,按大寫V可參與,每位板友都有投票資格
有4個選項,分別是3天 7天 14天 30天
以上
作者: Dopin (ats.twbbs.org)   2015-05-27 21:50:00
我是覺得文章標題分類這個實在是有點 以前 BBS 根本沒這個
作者: bzez (歐買尬)   2015-05-27 21:59:00
既往不咎?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5-05-27 22:05:00
推文有交易的呢?
作者: kira3628800 (kira10!)   2015-05-27 22:07:00
要不要像鍵鼠板的交易文規範那樣??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5-27 22:21:00
推文偷渡交易的本來就有規定拉,我有看到或有人檢舉的基本上都處理了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5-05-27 22:26:00
害我手癢想亂做動畫了w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5-27 22:29:00
支持樓上XD 我想魔法少女大家都當膩了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5-05-27 22:34:00
我去跟別人借SABER來用好了w
作者: rottkimo (洛特)   2015-05-27 23:20:00
有被CASTER綁走的那個SABER嗎?w
作者: house09gbk (兔子)   2015-05-27 23:36:00
如果超過一個小時刪文你那邊看得到嗎
作者: Catlaco (深淵正凝視著你)   2015-05-27 23:49:00
建議版主在線上時,應該一樣給1小時自刪自首時間,才公平
作者: k5648550577 (資本制生產)   2015-05-28 00:01:00
同樓上,因為在不在線上沒人會特別去看
作者: terry1043 (蕃薯)   2015-05-28 00:08:00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5-05-28 00:17:00
gj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5-05-28 00:41:00
成立交易板就好了公告完應該有個緩衝再執行吧 連置頂板規都沒修正就開始…
作者: wdianrdk (風玄詠)   2015-05-28 00:54:00
推樓上!成立交易板
作者: karlrecon (全民除黴計畫)   2015-05-28 01:07:00
作者: liwmewmew (如果大海能夠)   2015-05-28 01:08:00
如真成立交易板,是否真的只有利,沒有弊呀?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5-28 01:10:00
樓上發言值得深思,我也不贊同分開,更不用說沒人要做
作者: simonohmygod (曼聯魂)   2015-05-28 01:12:00
月經題 想成立交易板 那快去聯署啊
作者: Dopin (ats.twbbs.org)   2015-05-28 01:13:00
至少這邊可以單純一點 當然缺點是交易板可能一堆詐騙 :p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5-05-28 01:15:00
只要有交易就有可能有詐騙
作者: liwmewmew (如果大海能夠)   2015-05-28 01:44:00
弄交易板,也是要有人去聯屬,事後要維護、負責目前在同一板,老實說板主確實吃力還不見得討好但是在這樣把關下的交易文,我覺得是相對獨特(有靈魂?)可以看到賣家通常也是這裡的討論常客,甚至過去分享著他買了這隻耳機,他有什麼心得,他成長(?),他脫手相較之下可能比較能看到那隻耳機的過往,賣家也較熟
作者: purplesky911   2015-05-28 01:58:00
或是他墮落了…所以落更深?XD所以脫手wwww
作者: liwmewmew (如果大海能夠)   2015-05-28 01:59:00
如果真要無差別交易平台,其實網路上大有這類平台了(?)也不差PTT的交易板,很可能只在交易板看到一樣的文章XDDD 墮落更貼切點這樣XDD我指的是成立交易板,可能多是跟其他平台一樣的交易文只是很主觀的 個人想法而已XDD 覺得這裡的交易比較獨特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5-05-28 03:02:00
交易板真的要做的話,或許還要把MP3板給整合起來才可行。再者就是聯屬問題,板主誰當?
作者: knight714 (漆黑的追擊者)   2015-05-28 03:08:00
就算有交易版好了,還是會有一堆人來這邊發文賣東西,跟現在這樣比起來我覺得也不會有多好
作者: Xatt (WTF~~)   2015-05-28 08:00:00
自刪判斷一小時感覺太麻煩 採累進不好嗎 第一次30天第二次90天 第三次360天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5-05-28 08:13:00
用累進+1 一小時這個判斷只會煩死版主還造成額外爭議
作者: ox1005 (奇諾)   2015-05-28 08:47:00
用累進的就是想減刑,違規交易文通通360最簡單
作者: skybird0414 (天鳥)   2015-05-28 09:14:00
我覺得沒有交易版最大的缺點是超過三年的文章都不見一堆聽感文想回去找都看不到了我自己也是從開版就泡在這05年到現在常想找某些文章結果發現已經沒有了
作者: Xatt (WTF~~)   2015-05-28 09:22:00
天鳥大這部分應該要突顯精華區的用處吧
作者: michealking (GG了)   2015-05-28 09:26:00
問題是自己的文章不會都進精華@@ 那要把交易文放到精華區嗎? 每個月固定備份一次這樣?
作者: Xatt (WTF~~)   2015-05-28 09:31:00
版面文章沒有整理到精華區..即便版面沒有交易文.遲早也是會消失的.只是減緩文章消失速度
作者: musashi1006 (路人)   2015-05-28 09:42:00
推樓上
作者: dda1829 (封塵〃羽)   2015-05-28 11:17:00
自刪沒被發現沒自首不就沒事了?
作者: evadodoya (口責口責)   2015-05-28 11:21:00
之前想留的文章趕快叫版主幫我M XD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   2015-05-28 12:33:00
刪文版主看的到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15-05-28 13:40: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taiwankiss (台灣親親^^)   2015-05-28 13:57:00
至底才兩篇文章,開個至底交易文如何?
作者: Z1000 (Z1000)   2015-05-28 14:14:00
之前置底的導覽和器材推薦被系統吃掉了
作者: skybird0414 (天鳥)   2015-05-28 14:17:00
精華區的整理不容易以外 查起來方便性也小一些不過的確交易文另開只是減緩文章消失的速度
作者: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5-28 14:28:00
版主人力有限 當初在制定M文當成交易資格認定的條件時就有提到說如果自認應該可以M文或以前的優秀文章都可以來信告訴版主補M
作者: house09gbk (兔子)   2015-05-28 15:22:00
自認為好文的可以補M嗎 跟C洽一樣?
作者: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5-28 16:21:00
我沒辦法逐一過濾 來信推薦 自薦都歡迎 最終由版主認定
作者: lyc5566 (lyc5566)   2015-05-28 21:55:00
事實上也不用專門成立一個交易板 只要禁止交易文即可禁止後 有心人士想成立 自然會去處理 那邊也不屬於耳機版管理的範疇 那邊要怎麼搞 就讓別人去搞耳機版仍然能夠保持著 討論 推坑 清新自然然後希望版主把心力放在整理精華區的文章 預算 品牌等分類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5-05-29 00:30:00
月經交易版、、、是真心以為耳機版友多到溢出?
作者: Layase1 (Layase)   2015-05-29 02:28:00
不過板上三萬篇就有九千篇是交易文XD不過隔壁板兩萬多篇已經有一萬多篇是交易文了
作者: karlrecon (全民除黴計畫)   2015-05-30 15:18:00
是說..這篇可以置底,會比較多人交流想法
作者: ox1005 (奇諾)   2015-05-31 20:39:00
希望至少能有個自首成功案例,不然這版眾好意就浪費了...
作者: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6-01 09:47:00
有人來信自首 但 我回信說要桶30天後 才發現他符合資格XD下次應該先查再回信的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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