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SpinFit的所有權人黃先生 認為本人對SpinFit商譽造成嚴重毀損也對SpinFit
這個商標造成損害,正在跟我們的法律顧問研議,如何採取行動維護貴公司的
商譽
[聲明啟示]
對於SpinFit黃姓負責人與該公司員工表達我的深深歉意,造成貴公司商譽受損
深感抱歉,再次抱歉,再三道歉。
本人聲明所寫的有關在掏寶所採購SpinFit耳塞的文章與台灣SpinFit公司完全無關
[道歉啟示]
先前用 "台灣之恥" 一詞推文實則試圖向貴公司索取寄給日本的音茶樂負責人山岸亮
同一等級的耳塞,卻未收到貴公司回覆一時情緒性的回應,對此本人特此向台灣的
SpinFit黃姓負責人以及所有相關人員鄭重道歉。
[附註]
我對SpinFit已經自己花錢採購SPINFIT產品並客觀評價,對於在掏寶上採購號稱
SpinFit商品,台灣SpinFit聲明不一定為正廠產品,本人評論純粹就我買到的東
西進行評論,這部份本人所寫的有關在掏寶所採購SpinFit耳塞的文章與台灣
SpinFit公司完全無關,與不該使用情緒性推文萬請體察。
對於台灣之光SpinFit以獨家專利,走出國際、外銷賺進外匯的公司,應該給予支
持鼓勵,也希望貴公司對於本人不理智的行為進行原諒,和則兩利,以和為貴,
大人不計小人過,本人 台灣之恥 造成貴公司商譽受損深感抱歉,再次抱歉,
再三道歉。
不是台灣之恥,是台灣之光,差一個字差很多,在此向SpinFit黃姓負責人與該公司
員工表示深切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