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標題會下這樣子???
打到一半地震...
前言:
肥宅已屆而立之年,一直以為這種事是基本
但,刷三觀這種事好像跟二弟刀下那顏良一樣,無性生殖啊~
正文:
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看了隔壁某篇文有感而發
不是當事人不了解前因後果,故不對此事發表任何意見
單純以使用習慣來談論
你,對待人家借出的任何物體,會是怎麼做呢???
以下是妄想下的產物,你遇過哪些呢?
1.拿下耳道式耳機不是往本體握,而是直接扯線
2.拿下耳罩式耳機不是往兩邊扳開拿下,直接往一邊扯下來
3.試聽DAP,因為趕時間,在撥放狀態下直接端子熱插拔
4.因為店員太忙,直接DIY組合耳機跟線,然後直接往原線扯掉
5.直接把耳機摔在桌上
6.這以上的皆有遇過等
講坦白的,今天若你擁有此物體"所有權",且這物體不是生命
那你今天在我眼前因為它太好聽要"後入社保"它我都沒意見
因為那是你的阿!?
但你要想,今天人家借你,你只是獲得了短暫的"使用權"
不代表你能用壞它,是吧?
就算你是顧客也不行(如果你有錢到把整間店買下來那當我沒說)
再談談拿取物品這事
可能因為現代社會時間就是金錢,大家都求快求準求便宜
有時候走店像在逛菜市場還是全聯
經常看到東西就是先拿,然後丟回去架上
這習慣我也會,但是看看場合吧?
以下又是妄想下的產物,你遇過哪些呢?
1.在藍色佛堂,日本橋這種平價3C店聽完一副丟一副,然後高歌離席
2.在某模型店因為挖掘山積,搞亂貨架被老闆白眼的肥宅
3.在某屋試鍵盤手感因為青軸太好聽,直接演奏一首"威風堂堂"被趕的肥宅
4.在某高價機車行試玩避震器sample被青眼的肥宅(怎麼都是肥宅啊)
5.在耳機音響店因為未經同意拿取高價商品被告知憤而離席的肥宅
6.因為被兇摸得太粗魯,所以軟掉的肥宅?(我指的是肌肉啦)
(看到這的你:這人跟肥宅有仇...)
以上,都是在他人營業場所
也就是別人的地盤,那,尊重一下人家應該也不是難事吧?
我曾以為這是未經世事的小屁孩才會犯的錯誤
但幾番來回,發現原來科技一直在進步,但人的心智並沒有隨著年齡成長呢?
言重了,抱歉
再談到損害賠償的問題
相信大家或多或少有遇過借東西被弄壞的經驗吧
如果是便宜東西,抑或是熟人所為
這時可能會笑笑帶過,甚至直接獲得一個新的作為賠償
坦若今天發生在營業場所,則是損害賠償的問題
我曾與幾位燒友談論此事
但"主張此為店家營業成本,店家必須自行吸收損害成本"
這樣主張的亦不在少數
因為大多數店家可能也無法舉證(抑或是以客為尊)
但我想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素養,應該不是如此吧?
還是我想得太簡單了?
"雖然不是貴到不能賠,但就是不想賠"
是這樣嗎?
談談自己,在試聽不論平價機種,抑或是高價機台
"小心拿取"
"輕拿細放"
或許我沒每一次做到,但我也是抱持著
"如果真有萬一就只能買下來的打算"
這種心理建設的大前提,去對待每一次試聽試物
但這圈子小,你要吸引新人來玩,就是要寬以待人
人一多
"品質" 就參差不齊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____
請問各位老燒初燒怎麼看呢?
這只是閒聊罷了,請多發表你的意見吧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