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了很久,因為是源自於代買版的文章所引起的糾紛,
所以決定回來代買版PO文。
本人上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警察告知我:因為此篇文章及推文,
我與原PO被原告K先生提告妨礙名譽一類。
(文章已被m 大家可以往回看)
感謝學生時期的必修課程,讓我對台灣司法體系有非常些微的瞭解,
讓我接到電話時比較不那麼緊張。
既是國家的一份子,國家賦予國民提告的權利,
我尊重原告的選擇,我也會配合警方及檢方的需求進行說明。
然後,既然都已經進入到司法程序,
其他有關原文內述明情事的是非對錯,就不需再多評論,
後續後續檢察官的處分書我想應該都會載明,
且這部分版友心中都有一把尺。
以下是每天逛代買版的心得文。
代買版不如購物平台有較完善的保護機制,
幾乎全靠版上評價文(少數)及人對人的信任(多數)在進行代買的行為。
我也遇過非常多好代買,盡了很多的努力在就只為了消除託買者的不安,
真的很感謝那些代買;因此相對的,我相信代買版不是只能一言堂的一個版。
刑法第310條第3款規定:
「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者,不罰。」
既是一直以來都有公開的代買行為,受公眾評論應非不可之行為。
最後,念書時期心理學老師給的建議時時受用。
接受他、面對他、處理他
既然遇到了,那就好好面對處理,
感謝在體系內工作的朋友給我的建議,
相關的糾紛在PTT各大版其實都有很多案例可以參考,
如果是自己哪天真的遇到了,也不要緊張,
弄清楚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才是面對及處理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