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方這邊收到檢舉:
[心得] 回覆ES板文章 卡拉拉日本代購
這篇未徵求原作及推文者同意,而轉錄文章。
站規中明確規定: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推文部分我最近正好在查,
目前我查到站方幾年前法務部的解釋是認為推文不算著作、不屬於著作權法規範範圍。
不過站規是規定引用他人推文當簽名檔跟名片檔等,都是需要經過原作同意的。
這部分站規並沒有規定罰則,因此視為一般違規,
callala板友水桶一週,相關文章串刪除,收錄至精華區:z->8->18->2。
請勿再犯,如果再犯只好視為惡意違規,加重水桶處分。
另外也提醒板友們,轉錄文章無論是站內信或者是其他板面文章,都需要經過原作同意。
如果有什麼類似此次事件要說明的,板方這邊當然是很歡迎,不過你可以講事情經過,
但是如果直接轉錄文章是需要原作同意的,這板友們留意。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