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4-07-28 17:12:12事件似乎落幕了
兩邊皆大歡喜
(還是該說河蟹?)
其實我一直很care的是營火這件事
前面推文有人說 登山口有水源
原blog還有人回覆 生火合法
再貼一張當時照片
http://imgur.com/vNI8gcA.jpg
七月上半月的天氣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
我只想問
照片中的星星之火
一旦燒上松林
以35名的人力
有沒有能力撲滅?
作者:
roden (Roden)
2014-07-28 17:23:00嘴上說LNT,實際上卻升營火,果真是在學領導。嘖嘖。
作者:
h94 (語畢,哄堂大笑)
2014-07-28 17:32:00來戰升火了?
作者:
roden (Roden)
2014-07-28 17:33:00被發現升營火就緊急移除證據! 果然是領導的SOP。 前途光明!
作者:
h94 (語畢,哄堂大笑)
2014-07-28 17:36:00要戰生火前先去 /升火
作者:
FloraYei (飛翔的羽翼 )
2014-07-28 18:14:00國家公園有規定有水源就能合法生火?!見鬼了
印象中,太管處表示登山口還不是國家公園範圍內告示牌內也是這樣寫,所以不在規範內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8 19:09:00合法但是有道德瑕疵
作者:
Spig (Spig)
2014-07-28 21:54:00那條路線過了木竿鞍部才進入國家公園
作者:
dewking (OHMYGOD)
2014-07-28 22:22:00科科未來領導人沒見過嗎?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4-07-28 22:56:00無論合不合法,沒事生營火開party本身就是LNT的負面教材升火這件事要不要戰是一回事,要升火還學人談什麼LNT?而且看來那根本來生好玩的生氣氛的,而不是緊急用途
作者:
yehmd (牧葉 德國隊加油)
2014-07-29 00:10:00推樓上~~
作者:
h94 (語畢,哄堂大笑)
2014-07-29 00:21:00某s...事情已經結束了,主戰場不是這邊 教授已經道歉至於為什麼道歉文沒出現在這邊,那又是另外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