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4954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這是黑色幽默或驚悚玩命?年約48歲的台中市李姓夫妻,前天
臨時起意,攀登海拔3325公尺的桃山(百岳之一),竟沒攜帶裝備,僅帶登山杖和少許飲
水,就挑戰單趟耗時7小時的險峻路程,返途降雨氣溫驟降,於桃山步道摸黑找路,凍得
直發抖,幸好1個半小時後被尋獲;山友痛批,這種登山行為宛如「蓋頭鰻,不知生死門
」。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保七總隊第五大隊雪霸分隊調查,這對夫妻前天上午到武陵賞花暢
遊桃山瀑布,因進出該風景區不用申請,他們臨時起意,想攀登武陵四秀之一的桃山,從
瀑布附近步道啟程,抵達山頂折返,這段路來回8.6公里,路程險峻,落差將近1500公尺
,單趟4.3公里就要花7小時,雪霸管理處於登山口豎立「未經核准、禁止進入」的告示牌
。
這對夫妻僅攜帶少量飲水,沒有攜帶雨衣、禦寒衣物、燈具等登山裝備,也未計算登山時
間,僅穿夾克各帶一根登山杖就上山,雖挑戰山頂成功,晚間6時50分卻未返回登山口,
而步道已伸手不見五指,因逢雨、氣溫降到5度左右,李姓夫妻凍得打哆嗦,嚇得打電話
向雪霸管理處武陵管理站求救:「我們在步道,好像迷路了」。
武陵站會同保警啟程搜救,晚間7時20分,李姓夫妻再度求救:「我們沒有帶燈,看不到
路,怎麼辦?」管理站請他們不要冒險,就地避寒待援。
搜救人員在晚間8時30分,於海拔約2300公尺的桃山步道1.1公里處找到他們,兩人挨餓受
凍,神情疲憊,搜救人員提供隨身熱茶與麵包給他們果腹,晚間9時許,平安折返登山口
武陵山莊停車場;雪霸管理處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9條「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
園管理處之許可」開罰,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
雪霸管理處副處長鍾銘山說,李姓夫妻堪稱玩命,管理處研擬修改申請入山(進入保護區
)辦法,針對類似李姓夫妻的重大違法行為,禁止入山1年。
作者: bigdanger (183陽光男) 2015-01-23 16:44:00
這算處罰嗎……?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5-01-23 16:58:00應該有*3
作者:
MarcLin (soybean)
2015-01-23 17:12:00至少罰個三萬才有警惕作用
作者:
Dasboy (fly away)
2015-01-23 17:30:00白目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15-01-23 17:30:00臨時起意 O_o ...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1-23 17:50:00想到之前有個要揪人輕裝上四秀的....
作者:
wzch (殺很小)
2015-01-23 17:56:00找死行為的天兵
死則死矣,問題是他們打電話,沒登記?那就加收費就好了!說什麼"違法行為,禁止入山1年"??..這感覺又在擴權了!
作者: pc2990 (Ryu) 2015-01-23 20:35:00
雪霸就算要禁也只能禁雪霸公園入山一年而已吧 其實蠻輕的這段時間大可去玉山國家公園 太魯閣國家公園或是屏風 白姑之類沒人管的
作者:
mi2ery (咕~)
2015-01-23 21:20:00腦殘無藥醫
作者:
sigsig (我愛楓葉國..........)
2015-01-24 07:03:00沒救了!!
建議不必對他們置惡念,動用國家資源?就加倍罰款補回罷了
作者:
wujason (お前はもう死んでいる)
2015-01-24 21:56:00像這種根本就不用救 白七
作者:
dog7667 (dog)
2015-01-31 17:52:00太便宜了!!! 應該罰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