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撒紙指路 玉管處:加強取締
http://udn.com/news/story/7314/1608245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日前發現有山友在塔塔加往麟趾山撒紙片做記號,造成環境汙染,經
本報報導後,昨有山友指出,去年底在鹿林山莊發現一個登山團體撒紙片紙條,勸導不聽
,他錄影存證才逼使對方收起紙片,呼籲玉管處加強取締。
玉管處副處長林文和指出,已指示塔塔加遊客中心結合保七總隊派駐塔塔加小隊即日起加
強取締亂撒紙片或紙條的汙染行為,查獲一律依國家公園法或森林法規定告發並裁罰。
山友指出,去年底到塔塔加爬山,走到鹿林山莊撞見一個登山團體撒紙當記號,弄得一地
髒亂,他勸不聽,只好拿錄影機蒐證,「他們看到我在錄影就收起來了。」該團領隊說,
這是給團員的路線導引標示,他認為塔塔加路標指示明確,何必再撒紙片?
這名山友希望玉管處態度要積極堅定,嚴格取締告發亂撒紙片的行為人。
林文和說,細碎的紙花清理不易且影響觀瞻,呼籲遊客不要再出現類似行為,還給國家公
園最自然的面貌。已掌握亂撒紙片特定團體加強查察,並研究在容易撒紙片的轉彎處設監
視器。
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6款「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將處1500至3000元罰鍰
。另依森林法第56-3條「隨地吐痰、拋棄瓜果、紙屑或其他廢棄物」,將處1000元至
60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