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競賽活動未經

作者: H2 (oh!my志玲)   2016-04-26 22:26:08
我同意這種行程要取得主管機關的允許, 也應該要有充足的安全與衛生措施,
不過拿參加的人會迫害生態這理由就太不夠充分了, 姑且不論陽明山主要步道
在假日時就山客眾多,陽明山自己辦的活動人還會少嗎? 今天元旦還搞到七星山
山徑上人多到塞車排隊!
其實陽管處可以參考人家香港怎麼搞的, 學一下
http://www.oxfamtrailwalker.org.hk/zh-hant/
http://www.greenpower.org.hk/hike/chi/main.asp
都比這個硬啊
香港當地最著名的登山活動"毅行者"就大半路程會經過聯合國認證的地質公園
西貢, 同時這活動也是競速的, 但多年以來在舉辦方跟參與者努力下, 已經逐步
變成一個國際級的活動! 我一直希望有天台灣也可以有類似的活動, 像是陽明山
東西大縱走就很適合規劃成類似的比賽
要不然每個禮拜辦路跑封路我也覺得很煩啊
※ 引述《hoym (ho ym)》之銘言:
: 「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競賽活動未經申請許可籲請選手拒絕參加
: 由臺灣運動休閒產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陸上運動競技協會主辦,威岳運動行銷公司承辦的「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跑競賽活動,預定於今(105)年4月30日在本園區多條古道及步道上舉辦,經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函轉本活動企劃書修正案,本處業於4月19日函復體育局不予同意,體育局復於4月22日函告主辦單位其安全維護計畫不完備,不予備查在案。惟主辦單位仍執意舉辦,實屬違規活動,籲請選手拒絕參加。
: 該主辦單位於去(104)年申辦「2015七星登山王越野健行活動」,企劃書內容雖修正為越野健行並經本處備查,惟舉辦時仍為晶片計時排名之越野跑競賽,已嚴重違反誠信原則,今年仍以同樣手法進行申請,並以管控跑者安全為由欲保留晶片。經查其修正後活動企劃書,其內容及網頁活動簡章等僅將比賽項目名稱修正為越野健行,其英文名稱、報名方式、晶片計時、獎勵辦法等項內容,仍為晶片計時排名之越野跑競賽,故本處不予同意。
:
國家公園成立的主要目的為生態資源的保育與永續利用。該主辦單位若未經申請許可,仍執意以晶片計時競賽方式舉辦,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左列行為:……八、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及「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4點「禁止懸掛路條、……及其他妨礙生態環境或公眾安全之活動。」、第5點「禁止於指定地區以外之地區……、舉辦活動、……。」本處將依違反前揭國家公園法及依「行政罰法」第18條第1、2項「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
: 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予以加重處分,並會同警察單位於活動現場宣導及必要的處置,籲請主辦單位儘速宣布停止辦理本項活動,並妥為處理報名選手退費事宜,將生態環境的衝擊與選手的損失降到最低。
: 陽明山國家公園擁有獨特的火山地質景觀、是鄰近大都會最近的國家公園,而且肩負北臺灣重要水源涵養、空氣濾淨、阻絕噪音、水土保育的任務。基於國家公園自然生態環境維護,考量假日山區步道登山遊客眾多,且路幅狹窄,跑者會造成遊客心理壓力與衝撞意外,當意外發生時救援困難,對所有登山健行遊客及參加者之身體生命安全產生重大威脅,故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山徑步道不同意競賽性質之越野跑(Trail running)活動。本處再次呼籲,國家公園珍貴的資源需要大家共同保護,讓我們一起為後代子孫保存這一美麗淨土。
: 最近更新在:2016-04-25
: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6-04-26 23:11:00
國家公園辦走路不代表你就可以在裏頭辦跑步國家公園本來就不是拿來讓你跑步競速爽用的就是因為生態脆弱所以有些國家公園才需要定期封山就是有太多這種只想自己爽的人山上環境才會越來越糟
作者: elecais (elecais)   2016-04-26 23:32:00
影響登山健行民眾,若受傷恐有國賠疑慮等理由回絕並要求將競賽活動改為登山健行活動。比扯健行了,越野競速主辦都申請iTRA積分點數,怎可能變更為健行,下不了車硬幹沒申過就不該辦,又不是什麼大事件,要繳費者去衝撞法制
作者: castorfi (gemini)   2016-04-27 00:10:00
我孤陋寡聞 倒是不知道哪個國家公園為了生態保育定期封山 是指玉山的 因為雪季怕出事所以以生態保育為理由封山這樣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6-04-27 00:37:00
作者: pzubfwss   2016-04-27 02:19:00
陽管處根本是以維護生態做藉口 實則怕事跟被敵視越野跑的民眾投訴
作者: eyesblues (艾斯)   2016-04-27 07:13:00
主辦跟本做不到陽管處要求,有傷患的話醫療要六分鐘內到達,不準競賽帶晶片,主辦想用越野人的名義+跑者來強上陽管處,仁者要山,主辦無仁又無信,丟光越野跟軍人的臉。另外H2到處貼文轉移話題,真詭異^_^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6-04-27 09:47:00
一副就是出了事政府要擔跟我無關, 我賺錢就好的嘴臉跟八仙塵暴的那種主辦心態沒兩樣...。台灣有那麼多山讓你越野, 偏要闖保護環境為主個國家公園
作者: yestin (德國蒜腸)   2016-04-27 14:41:00
我也看不懂跟水土保持有什麼關聯……
作者: banboy (bb)   2016-04-28 08:26:00
你沒搞清楚狀況,陽管處去年就要求修正措施。是主辦不甩
作者: sulabird (態度決定高度)   2016-04-29 00:57:00
政府明明在意的是安全問題及誠信原則,你偏提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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