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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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擬將登山活動立法 邀6縣市會商
台中市擬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昨天一讀通過,若周五完成立法,將是全國首例管
制登山活動法規。中市消防局昨也邀宜、花等相關6縣市討論共同立法,多數樂觀其成,
新竹則認為應由中央統一制定。
台灣山地範圍大,橫跨多個縣市,中市昨邀請宜蘭、花蓮、南投、苗栗、嘉義與高雄等山
脈相連的6縣市,共同會商相關規定。台中市消防局長蕭煥章說,除地方立法,希望中央
也能修改國家公園管理法,從入山申請就納入管制措施。
南投縣消防局科長林志信在會中說,中市是推動登山活動管制自治條例的領頭羊,南投參
考台中版本並因地制宜修正。花蓮縣消防局說,花蓮每年山難救援不下百次,將依台中模
式推動。
高雄市代表希望中市能派員分享作法,宜蘭和苗栗也原則同意,嘉義表示會先針對步道部
分立法管制,新竹市消防局則盼中央能參考台中、南投版本,訂定中央法規。
台中市登山條例草案規定,申請進入管制山域的登山隊伍,得具備衛星定位、通訊設施,
未攜帶者罰3千元至1萬5千元;登山前得投保登山綜合險,領隊或隊員得接受8小時以上急
救訓練,違者可罰款1萬到5萬元。草案並規定,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後,禁止進入特殊山域
,已入山隊伍原則上撤離,實質上就個案安全認定,若執意入山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