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覺得登山自治條例不合理 煩請連署覆議

作者: gyGirl   2016-08-19 06:08:39
※ 引述《s813141 (阿超)》之銘言:
: 雖然不知道集滿5000票後有沒有什麼用...
: 看完登山自治條例後
: 如果覺得有不合理的
: 一起附議吧~~~3Q
: 反對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草案、臺中市、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不合
: 理登山管制與罰則
: http://join.gov.tw/idea/detail/9cf2c5aa-2134-4b7e-b312-8bee4bf53fb9
裡面有些是不太合理 例如人數限制這方面
有點圖利商業團體的味道 很多人數少的經常登山客不追商業團
常常是在登山口或山屋裡遇到有人就一起上山 同進同退
人數少行程就相對保守 或是視天候決定是否減少目標
這些經常登山客有不少是百岳四、五十座以上的登山家
登山也絕對不是人越多越好 通常八人以上的團進出也很難管理
所以人數限制的意義到底為何 有待再評估
但是政府的封山、禁止闢路政策這點有必要性
除了保育外也防山老鼠、盜採
例如高經濟林木、草藥、菌菇、寶石原石等等 這些近年來盜採非常嚴重
特別是林木 最近有惡化趨勢
前陣子也發生了內湖山老鼠事件為某內湖區長於保護區以開發道路為由引發違規事項
並有疑似盜採檜木、扁柏等行為
另外樟芝、玉石等等盜採盜伐最近也都有紀錄 甚至上新聞媒體
正常登山客不會跑去山裡闢路 現在即使原住民也不會經常更換獵場
民間以個人登山為由闢建新路或是無故進入封山地區這些行為確實很可疑
有些地點該不該封山是可以再檢討的 但也不該全部都隨意開放
就連中橫有些路段中斷 要不要再整修都有爭議了
當初中橫開山時環評不足 很多路段是用炸藥硬開 不適合開闢給車輛通行等理由
這都還不包括保育等限制
台灣的登山太強調百岳了 所以某些百岳的山頭被封了 對一些登山客衝擊很大
這些也值得再討論 是不是有其他辦法
但如果是民間開闢深山裡不知名的山 那就應該謹慎查核
作者: naunaungan   2016-08-22 00:58:00
正常的登山客不會開路的話,大家在走的山徑怎麼來的?該不會天真的以為都是古人留下的或是官方維護的吧?
作者: sallytai (電機系人社祖)   2016-08-19 06:54:00
正常登山客不會去山裡闢路???我只知道有些隊專門探勘,要說他們行為可疑嗎?另外,很多路線確實是探勘隊開出來的沒錯,例如金瓜石黃金稜線系列。另外對原po最後一句話也極度的不認同,有點因噎廢食的感覺若真的有深入接觸登山這一環,我想不太會出現這種想法才是(個人淺見,無意引戰)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6-08-19 07:39:00
"封"山地區,非常多山老鼠,其實登山客多走,才容易發現藏污納垢的地方...探新路線,其實是降低熱門路線,舒緩其壓力的方法吧?所謂登山的開闢路線,只是用刀、鋸,把路徑、路底清一清大多只僅供人行走,並不是用大型機具去開闢路線的P.S:刀是草刀、山刀之類,鋸子不是鏈鋸(山老鼠才用)之類
作者: sociwrk (sociwrk)   2016-08-19 08:07:00
草案討論與會人員至少以下需參加 -> 林務局,國家公園管理,警消救難,民間救難協會,並廣博蒐集民眾登山意見,羅列必要要點加入討論,,,,希望不僅只是立委口頭討論,也許有的還沒爬過山,靠想像或道聽來的資訊就把法立了。
作者: Peo0913 (路遙知馬力)   2016-08-19 08:25:00
商業團營利有繳稅嗎?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08-19 09:19:00
反對搜救需付費也非常XX,使用者付費錯了嗎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6-08-19 09:32:00
付給官府? 還是付給民間?使用者付費根本就是假議題 用來逃避官方山域搜救專責單位無作為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6-08-19 10:08:00
我在看一次,提案好像沒提到反對搜救付費???付費的問題,有很多可以討論,不是一句使用者付費就解決
作者: kcryo0103 (花生)   2016-08-19 10:18:00
贊成付費,但不要消防隊包業務,山難救援還是給專業的來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6-08-19 10:25:00
而且更扯的是..假設我沒保險,費用自付OK,但因為沒投保除了自付搜救費用,還要因此被開罰鍰,這是1罪2罰嘛?難道不能自行評估風險,決定要不要投保嘛? orz更不要提,目前的登山險根本問題很多了...orz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6-08-19 10:37:00
什麼叫一罪兩罰?費用自負是你該付的被罰也是當然的怎麼算兩件事?雖然這自治條例我也連署不合理但你講法不對阿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6-08-19 10:43:00
嗯~可能表達不好,簡單地說,不應該規定要投保才能爬山,我不投保,出意外,就費用自付,不應該因為沒投保,又立一條罰則來處罰。
作者: suueet (沒完沒了的夏天)   2016-08-19 21:56:00
我想樓上的意思應該是說,保險的目的應該是怕付不出搜救費才要保險,那如果我評估自己不會使用到搜救費,或者是出事願意自付。所以重點應該是如何確保登山客都有寫計畫書,並且留給可靠的留守人,發生山難的黃金時刻上山救援,這樣比較實際吧!而且未來搜救要收費,明細項目必須先列出來,出發前可以先決定要投保還是搜救要自付費用。以上個人淺見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6-08-19 22:35:00
樓上,謝謝~~大概就是這樣^^ 風險是要自己評估的~
作者: oodin (Roc-A-Fella)   2016-08-19 22:36:00
結果強制登山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支付搜救費 這個法畸不畸型
作者: s813141 (阿超)   2016-08-19 22:38:00
而且保了,能不能支付理賠...?
作者: suueet (沒完沒了的夏天)   2016-08-19 22:51:00
https://goo.gl/mSlSth 這篇點出了很多不合理(登山保險)
作者: SYMS (農人)   2016-08-24 17:33:00
感覺這樣下去以後要登山只能參加商業團了,只有他們有辦法處理,個體戶越來越難去山上享受清淨,高品質的登山活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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