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一下
就不貼當事人臉書ㄅ
就純討論一下巴
臉書原文:
本人於3/28被依持有大麻被偵辦
在這邊為了台灣 本人犧牲貢獻 直接在法庭對著檢察官講道:「我犯了這個法,但是我沒
有罪。」並且像檢查官告知大麻的重要性 更讓承辦員警聽young B的歌 警員說:「覺得
大麻娛樂用也要合法。」
希望我們這些犧牲者 能為台灣進一大步 peace &love 祝福賓哥躲貓貓順利
這邊啦
大家都知道
這個東西勒在台灣目前還沒合法
但說真的這樣做真的好ㄇ
我想好好的抗議並不是被抓了才去那邊說服承辦員警怎麼樣怎麼樣
應該有更好的抗議方式ㄅ
這邊純粹討論啊
下面留言也有說別合理化犯罪
我個人是支持這個論點的
畢竟在台灣這東西就沒合法
也不是你沒用這個東西就會死掉
那沒有必要為了抗議特別去這樣把自己留案底
還有很多條路可以走
討論一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