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資格是上過我的刑總的一年級或二年級的
法研所學生。
有其他國科會、頂尖計畫、TA工作者,亦無妨。
但是如有沒工作者,會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1 星期四晚間7點起三小時跟課。中間的休息時間替學員回答問題。
提供兩次,每次一小時的課輔。
2 星期六的班,不用跟課,但是必須提供四小時的課輔。
3 修改講義。
4 上網回答學員問題。
5 其他簡單的課務行政(改考卷等)。
錢不多,大約一學期四個月只有三萬八左右。
詳情必須詢問上學期的課輔(小自)。
徵才期限,下週星期一中午截止。
應徵時間與地點在:
星期五中午1302
星期一中午2301
徵到人的時候,就會停止徵才。
李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