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 :28女
2.地點 :新北 三重(有上課地點,離捷運站近)
3.科目:日文口說
4.上課時間:1週1~2次/目前一~日(較可接受六日)
5.自己的才藝 :
訴訟執業律師三年多,先前擔任法務,總工作年資五年。
6.條件:有日商工作經驗,N1條件佳。自己本身有通過N1考試,但沒有在日商工作的經驗
,口說方面也很少練習機會(比如日文敬語語法等),想要練習口說嘗試前往日商面試。
7.聯絡方式:站內信
8.附註:除了書本上可以交換的知識以外,因為事務所本身是傳統的訴訟所,就一般民刑
事案件都有處理經驗,所以也可以交流傳統民刑事訴訟,本身也有大量的諮詢經驗,業務
方面問題也可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