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請問在以下情況下消費者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案例:
人到了飯店,在登記入住時發現飯店給的房間不是當初訂房時說好的那間;
也就是說當初訂「太陽套房」,結果飯店給了「月亮套房」;
飯店說詞:
這2間是同級的,價格一樣;
依「作業流程」:訂「套房」者一般都是登記入住時再分配;
現在「太陽套房」沒有了,只剩「月亮套房」;
消費者說詞:
1、一開始在打電話訂房時,飯店未告知有此項「作業流程」
2、訂房時有指定要住「太陽套房」,飯店也說有空房
3、訂房單上有寫:訂「太陽套房」一間
結果一家人歡天喜地到了飯店才被告知只能入住「月亮套房」....
請問在這情況下消費者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打給消保官?找記者?
還是只能摸摸鼻子說月亮就月亮吧?
問題是當初就是想要住「太陽套房」才訂的,飯店也說有空房啊!
撥冗賜教,不勝感激
謝謝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