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我接到民宿主人的來電,
她表示因為幾年前也發生過一樣的事情,
當時的處理沒有發生問題,所以這次就依樣處理,
對於造成我覺得不合理感到抱歉,她們內部也討論後做出以下決定:
1/1~1/2、12/27 三天的旅客都保持平日假。
我覺得她很有心想要處理問題,也很快做出回應,
所以將後續的發展告知關心此事的人,
謝謝大家!!
※ 引述《jsny (黃衫之戀)》之銘言:
: 我在6/18時下訂明年元旦1/1黃慶果園民宿一間,並且付5成訂金。
: 今天行政院宣布明年元旦四天連休,
: 於是下午我接到了黃慶果園民宿的電話,
: 她說因為連假的關係,房價調整為原價,要求我補錢。
: 我認為當初付訂金時是雙方合意的,雙方都接受這樣的房價,
: 怎麼可以因為變成連假就要漲價,我訂金都付了4個多月了。
: 我表示她們可以在今天之後的訂房漲成原價,
: 但對於我們早就付訂金的人,怎麼可以因為連假就漲價。
: 但她們態度強硬堅持漲價,不然就取消訂房。
: 還說別的房客都接受漲價(別的房客接受跟我有什麼關係???)
: 如果要住,就是要漲成原價(差1900元)
: 不然就是取消訂房、退訂金,
: 但我認為應該要以當初的價格讓我入住。
: 我要如何爭取我應有的權益?
: 以後大家訂房前要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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