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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ttGGYY (ㄆ1ㄊ1ㄊ1ㄐ1ㄐ1ㄨㄞㄨㄞ)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Airbnb條款三讀!廣告違法住宿訊息罰30萬
時間: Sat Dec 24 10:31:28 2016
Airbnb條款三讀! 廣告違法住宿訊息最高可罰30萬
東森新聞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日租套房、Airbnb近年十分盛行,立法院會23日三讀通過所謂「Airbnb」條款的《發展觀
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旅行、觀光遊樂
、旅館或民宿業務者,若進行廣告行為刊登住宿訊息,將處新台幣3萬至30萬以下罰鍰。
除了對非法營業者開罰外,三讀通過條文還賦予主管機關權力,主管機關為調查未依本條
例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者之營業或經營狀況,得請有關機關、法人、團體及當事人提供
必要文件,必要時得會同警察機關執行檢查,並得公告檢查結果,以維護稽查者人身安全
。
同時,今天也通過檢舉條款,未來民眾只要向交通部檢舉附上實際不法證明,經查證後屬
實,將可拿到檢舉獎金。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說,台灣有很多非法日租套房,為避免劣幣驅逐良幣,才進行本
次修法,但這也代表台灣有需求,所以未來傾向輔導業者,讓民宿、Airbnb、青年旅社適
當開放。
另外,三讀條文也賦予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收取旅客觀光保
育費的法源,作為維持自然生態保育、永續經營人文資源的費用。而觀光地區、風景特
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收取進入旅客之觀光保育費,其收費繳納方法、公告收費
範圍、免收保育費對象、差別費率及相關作業方式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
政院核定之。
http://travel.ettoday.net/article/835571.htm
檢舉日租套房和非法民宿有獎金,不知道金額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