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枯等都更修復 武德殿淪廢墟

作者: Nicher116 (金門汶萊王)   2017-08-10 10:15:06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810000431-260107
枯等都更修復 武德殿淪廢墟
歷史建築新莊武德殿隱身新莊老街,昔為警察練武場所,新北市府4年前決議由公辦
都更建商修復並保存,但因都更仍在事業審查階段,不論是主管機關警察局、文化局或財
政局都對維護歷史建築毫無作為,地方只能見武德殿日益傾頹,成了堆滿垃圾、雜草叢生
的「歷史建築」。
新莊老街部分路段為新莊文德段公辦都更基地範圍,內有新莊郡役所、武德殿和日治
宿舍群,皇翔建設2013年獲選為公辦都更最優申請人,承諾原地保存並修復歷史建築武德
殿,為新北公辦都更修復歷史建築的首例,當時喊出2023年完工。
文化局無法介入
財政局財產開發代理科長連文娟表示,新莊文德段目前進行到擬具都市更新事業暨權
利變換計畫的階段,尚無法承諾完工期程;至於皇翔建設所提的修復計畫,則已經交由主
管機關文化局審查。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楊智能表示,皇翔建設2015年已經提出修復計畫,預估共花670
天拆解並原地重建,計畫已審查通過,但在都更啟動前,「維管武德殿是新莊警分局的責
任」,文化局無法介入。
遭轟消極不作為
新莊警分局行政組長陳泓翔則說,歷史建物的修復保存並非警方專業,分局能做的是
「維持建物現狀」,為避免閒雜人等進入武德殿,多年前已將建物各門窗封閉,而能通往
武德殿的大觀街214巷11、12號之間的小巷也封閉。
「市府的消極不作為,是最可惡的!」新莊社區大學主祕曾美慧表示,每月、每年固
定皆會舉辦老街走讀活動、新莊遊藝隊,引領數百民眾認識武德殿;但是武德殿指定為歷
史建築已經超過6年,卻未因為文資身分而受到任何良好待遇,各局處反而因此「合法地
」互相推責任,實在令人痛心。
(中國時報 2017-08-10)
作者: mywarmday (麥味登)   2017-08-10 13:39:00
文化局推給警方也真好笑,是不會協助維護喔?
作者: san122 (san)   2017-08-10 13:42:00
其實以公務機關的責權劃分,的確是無法,因為不屬於管轄範圍
作者: mywarmday (麥味登)   2017-08-10 13:43:00
警局有很多不屬於他們的業務,還不是拿來做文化局可以協助警察與願意合作民間單位來做簡單的修繕,甚至只是簡單的環境清潔,這點絕對不難
作者: san122 (san)   2017-08-10 13:45:00
其實最核心是錢,維護不是去掃掃地就好,歷史建物修復有嚴格規定,沒申請過你東西掉下來連釘子都不能打回去,但正式修復又非常貴,沒千百萬跑不掉。現在卡在懸而未決的狀態,既不是自己的責任,多做還可能被罰,當然沒人要做
作者: mywarmday (麥味登)   2017-08-10 13:48:00
開罰的單位是誰?文化局嗎?
作者: san122 (san)   2017-08-10 13:50:00
很弔詭但就是這樣,成了歷史建物,受法律保護,反而大幅增加修繕麻煩程度
作者: mywarmday (麥味登)   2017-08-10 13:55:00
這樣的話警方封閉的方式有達到歷史建物的要求嗎?在警方管理期間的保護有達到要求嗎?還是法律根本沒有這些要求呢?
作者: alloy (香噴噴的包子)   2017-08-10 13:57:00
其實面臨的問題都一樣 文化局指定歷建,但根本沒預算跟人力進行維管
作者: IS0987 (FQ)   2017-08-10 14:31:00
主要就是沒錢,要編修復的錢不是問題,主要是後續維護是每一年都要編錢這個才是問題,每一年餅就這麼大而已
作者: san122 (san)   2017-08-10 19:40:00
修復歷史建物卡到法律,所以很麻煩.簡單來說,警局如果決定要修復,必須先提專案呈報,怎麼修、修怎樣必須詳列,然後經文化部審核通過才行審核過文化部才能撥預算,但預算會給多少、會不會一次到位都可能有變數,不是你要多少就有多少真通過拿到錢準備開始修了,也不是找有心人士來做就可以,必需公開招標,看誰想來做、審核來做的人是否OK,有一大堆流程開始修之後,還要監督以及驗收...對根本沒有這方面專業的警方來說,何必自討苦吃?反正皇翔之後就會接手,那就封起來等下一個輪到的人來處理就好必須說,卡到公務機關和法律,就絕對不能私相授受,所以那種「與願意合作民間單位來做簡單的修繕」是絕對沒辦法的尤其如果其中有牽涉到錢,台灣相關法律規範很多這也是為什麼之前大龍峒保安宮要修繕時,本來要申請政府補助,結果發現其中牽涉的流程太多、處處被箝制,最後乾脆不申請自費做,才能完全照想要方式,找對的人做出想要成果
作者: oversky0 (oversky0)   2017-08-10 21:07:00
覺得這樣很差。應該是文化部門有多少預算才能養多少歷史建物。指定的同時要先確認有無預算。
作者: san122 (san)   2017-08-11 23:26:00
但會變歷史建物或古蹟,很多都是地方人士搶救要被拆的建物,根本等不及跑流程預算再來指定,更何況沒有指定又怎麼能夠先編預算?而且公家的歷史建物就算修好,以後的維護也是一大問題,私人的還可以出租做商賣營運(萬華林宅星巴克就是私人產業,星巴克才會租,業主也有後續經費維護),但公家的管制太多還要定期招標,花一堆錢做不起來承租方虧,做起來時間一到又被搶走,最後歷史建物淪為蚊子館或封閉起來逐漸敗破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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