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重點是告訴失主手機被我送到泰山分駐所了!!!
至於為什麼是泰山分駐所呢?就是我接下來要講的故事了...
約莫9點左右我牽著一個四歲女兒揹著一個一歲兒子從中原東路要走到頭前國中公車站搭
公車,下天橋時我女兒在樓梯上撿到了一隻手機,我心裡想著機會教育的時間來了!
因為我對附近不熟加上帶著兩個小孩又沒有交通工具,所以我拿起手機打了110問附近派
出所在哪裡想說不遠我可以走過去,110表示會派員警前來,等了5分鐘之後接到派出所(
不確定哪間)來電叫我把手機送過去,我表示我不方便也不知道路,他就跟我講了另外兩
間化成路跟中港路派出所的位置,我說我還是沒辦法過去!最後員警問我是要到哪,我說
我要搭公車回泰山,他就叫我帶回去泰山的派出所,我說人家手機掉在這應該會在這附近
的派出所問,員警還是說沒關係
我當下有點後悔撿了這隻手機,因為派出所也不在我家附近,我還是要再搭公車回家,但
是我別無選擇只能這樣做了,因為那位員警看起來就是沒打算管我了...
我有想過再放回去原本的位置,但是一來在等警察的期間我已經跟我女兒講了一堆大道理
結果最後沒交出去這...不好的示範!二來我已經報警說撿到手機萬一之後被別人撿走沒歸
還,我不就變嫌疑犯了...
最後我只好帶著這隻手機來到泰山分駐所交給他們,做好筆錄,重新等公車回到家已經22
:30了...
如果失主有看到這篇文章的話,你的手機已經被我送到泰林路二段的泰山分駐所了
喔,對了!我不是來討拍的啦,我只是小小抱怨一下為什麼我女兒的眼睛要這麼好,哈哈!
後記,到了派出所門口我女兒就急著跟我要手機,我拿給她後她一進門就大喊:警察先生
,我撿到一隻手機!結果全場大笑
※ 編輯: stu86220 (49.218.5.102), 12/23/2017 23: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