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新北市議員涉貪被訴 淚灑法庭求交保仍被押
新聞內文: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在押的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涉嫌以「刪減單位預算」為
威脅,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及城鄉局施壓,助建商加速取得建照,換取入股的工程公司取
得建商土方清運等工程利益,再從中抽成,或直接向建商索賄,共涉收賄1717萬2700元,
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貪污罪起訴陳科名及業者蔡怡辰,其他涉案業者及建商,則另案偵辦
。全案今移審新北地院,下午3時開接押庭,歷經1小時庭訊,法官裁定續押,但禁見部分
僅限於本案相關證人及共犯。
開庭時,陳科名表示,關押在台北看守所已4個月,罹患憂鬱症,每天得服用安眠藥才能
入睡,並喊頭暈記憶不清,請律師代為答辯,甚至一度淚灑法庭。
陳委任律師指出,陳長期被羈押,在所內精神不濟,情緒波動大常哭泣,並有6次因憂鬱
症情況得就診,,且目前涉案建商等人還在偵辦,事證不明確,陳也無他國護照,此案又
是社會矚目案件,陳又是新北市議員,只要一與涉案人接觸便會被檢調發現,加上相關證
人均已具結不可能翻供,希望能以重金交保。
陳最後強調,沒有親人在國外,事業都在台灣,絕不會串證,判法官能讓他交保去看病。
法官認為,陳否認犯行,並與證人供述歧異,加上其所犯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又是
市議員具有政商關係,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考量陳身為市議員,卻不知廉潔自持,
竟為貪圖不法利益,涉犯貪污,顯然有違選民付託及社會期待,且干擾政府公務機關進行
,危害社會與公共利益程度非輕,因此當庭諭知仍續押,但請看守所注意陳的身體狀況並
給予協助。
檢方起訴指出,名下有土方清運工程及玄關門製造、販售公司的蔡怡辰,知道不少建商會
透過民代關切、催促,以提早取得建築執照、使用執照,以減輕銀行貸款壓力,2012年間
,蔡邀陳科名入股公司,希望藉此增加公司承攬建商下包工程機會,陳遂借妻名義投資入
股15%,另還匿名入股20%,雙方協議,只要建商透過陳發包工程給蔡,土方清運工程陳每
立方米可拿20元至50元,玄關門工程可拿工程總價的3%,作為陳的「勞務費」。
2013年至2017年間,陳科名受新潤、新美齊等7家建商與營造商委請託,向核發建照的工
務局、城鄉局施壓,要求加速建照核發,甚至在板橋一處建案建照審查協調會中,陳還表
明自己有投資該建案,要承辦單位限期完成審查,否則將刪減單位預算,助建商取得建照
後,陳再要求建商將土方清運等工程交由蔡男公司,連續壁泥漿清運工程則交由其舊識遺
孀、好友等其指定廠商承包,建商明知陳指定廠商承攬報價高於其他同業,仍允諾,陳以
此迂迴變相方式,索取「服務費」獲利1277萬2700元;建商如拒絕讓陳承攬下包工程,陳
則直接向建商索賄共440萬元。
庭訊時,陳辯稱是做「選民服務」,只有介紹業者給建商認識,並未從中牟利,但坦言有
收受建商的介紹「佣金費」;不過業者與建商指證歷歷,檢方因此不採信其辯詞。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NewTaipei/breakingnews/2850961
沒有親人在國外,事業都在台灣,絕不會串證,希望法官能讓他交保去看病。
這邏輯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