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晚上發生物品被竊,當天立即到光華派出所報「失竊」,承辦員警姓「楊」,只跟我
要電話和身份證號碼,我問三聯單呢?他說下次給。
11/8與楊姓警員到案發地看監視器,然後他說之後會再通知我去筆錄,我問今天不行嗎?
是太忙嗎?三聯單依舊沒給我。
11/9到光華派出所做筆錄,另一位員警說他是楊警員的上級,沒辦法幫他開三聯單,要我
下次再來。
等了2天到了11/11我撥電話給派出所,接電話的員警說:「反正這案件已經在承辦了,三
聯單拿不拿都無所謂,如果妳真的想要,等員警休假回來,再開給妳。」
註1:怎麼拿個三聯單這麼辛苦啊
註2:記得報案前確認承辦員警這幾天沒放假
註3:記得下次案發在台北市,效率高又認真對待。
難怪每次聽人提起光華派出所就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