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騎樓機車阻礙身障者通行被推倒 網友看法兩極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074456
1名身障女子昨天乘坐電動代步車,行經新北市新莊區後港一路騎樓,因機車停太前面撞
到她的腳,女子於是想把機車推後面一點,卻用力過猛把機車推倒,由於無人幫忙。女子
直接報警檢舉違停,引發爭議。
38歲女子的代步車昨天下午3時許,沿著騎樓地面導盲磚前行,由於騎樓停滿整排機車,
其中1輛車頭太凸出,撞到女子的腳,她便倒車去伸手想把機車往後推,但機車僅以側柱
支撐,加上地板有斜度,導致向後滑動翻倒、車身多處刮損。
當時騎樓旁有另1名機車騎士,僅抬頭看著女子在那邊不斷自言自語,男子便又低頭自顧
自滑手機,並未過來幫忙。後來女子直接報警檢舉機車違停,員警趕抵扶起傾倒的機車,
並通知車主到場,車主不願提告毀損,警方也向女子說明此處騎樓並未管制機車停放。
最後員警告誡騎士停車應預留空間方便行人走路,雙方各自離去。事後有人將女子推倒機
車的監視器影片貼上網路平台,引發網友爭論,有人認為女子不該動手推倒別人的機車,
也有人指責機車停放騎樓沒有預留適當空間供行人行走。
警方表示,依照新北市處理機車停放要點,機車停放於騎樓,必須保留1.3公尺的人行空
間,未依規定停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6條1項9款舉發,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
罰鍰。
此例是機車沒停好,有錯在先,且身障女子並非故意毀損,因此車主沒提告,警方當時口
頭告誡騎士停車應尊重行人權利,女子也沒堅持要求開罰,雙方各自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