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闖紅燈駕駛急停禮讓 慘遭後車追撞警察要他自己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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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0)日上午11時許,新北市新莊區發生一起追撞事故,一名藍姓男子在路口欲左轉,
卻突然碰到闖紅燈的行人,趕緊剎車禮讓通行,怎料後車卻撞了上來,而行人也就直接離
開現場。事後藍姓男子氣得痛罵,闖紅燈行人根本是濫用「帝王條款」,而報警後,警方
卻還要他自己把女子攔下來,對此,轄區新莊分局表示,行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已
積極調閱監視器查訪行人身分,以釐清肇事責任,也會加強員警溝通技巧。
事發在新北市新莊區丹鳳捷運站外,中正路與民安路口,當時34歲的藍姓駕駛,開車沿著
中正路往桃園方向,先是在路口等待左轉燈亮起,才左轉往民安路方向,怎料,女行人突
然從左手邊冒出來,還看了一眼車輛,接著闖紅燈通過行人穿越道,藍姓男子發現後趕緊
停車禮讓,但一瞬間後車38歲范姓男子就直接撞了上來。
藍姓男駕駛將行車影片投訴上社群網站,怒轟行人闖紅燈根本是濫用「帝王條款」,並表
示事故發生後立刻報警,但闖紅燈女行人已經離開,而警方卻還說「行人肇事比較難追查
身分,民眾可以將女子攔下來」,讓藍姓男子相當不能接受,直說「自己又沒有公權力,
要怎麼攔人?」
對此,新莊警分局表示,行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已積極調閱監視器查訪行人身分,
以釐清肇事責任,而闖紅燈穿越斑馬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
款,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警方說明,此交通事故當事人雖無法以強制力方式阻止違規行人離去,警方仍建議駕駛人
遇類此情形,現場應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可向該違規行人告知已報警,請其配合現場等候
。 無論行人是否配合於現場等候 ,警方仍可根據車禍當事人的陳述,進行調查,後續也
會加強教育員警溝通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