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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高額教材推銷,藉由不明傳單招攬客戶,
公立國小、非營利幼兒園老師幫發放成推手
在新莊及板橋陸續接獲有老師將傳單夾在學生的聯絡本,主題是恐龍體驗及贈送禮品,
過去才發現是在推銷教育軟體,費用為11萬左右
為何公立學校或非營利幼兒園老師可以幫忙發送此傳單?
特別是公立學校,領國家的薪水,為何要幫私人企業發傳單?
特別宣導,如果傳單沒有室內電話、完整公司名稱、有禮品贈送、沒有明確寫出目的,通
常都是推銷傳單。
若藝童趣為喬登美語關係企業,有考慮用較為正規的方式推銷軟體?
為何傳單都不提軟體銷售?
還請各位家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