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soso (朔朔)
2017-10-17 04:28:01在生效以前,我想聽聽板友的意見,可以直接用回覆文章的方式,
或私信告訴我你的想法,我會不會聽就看我高興了。
灰字為我個人補充非板規內容。
< 新店板板規 > 2017年12月1日生效
1.交易文,違反規定之文章刪除+退文並禁言半年。
發表具有對價關係,發文者為收錢的那一個即視為交易文,
包含(販賣,租售,合購,代買,轉讓)
發文需符合規範:
A.發表時間為每周六00:00至23:59:59,每人當日只可發表一篇。(刪除再發比照辦理)
B.承B,若於禮拜六以外的時間發表後自刪者,亦比照辦理。
C.禁止發表網路禁止販售之物品。(如藥品)
D.販賣各類票卷之文章,其欲販售價格必須直接寫明在文章裡。(黃牛條款)
a.販售價格不可超過票卷原本價格。
Z.累犯者將另外再加禁言一年,故會禁言一年半。
(從2017.12.01開始計算)
原板規上站次數滿100次以上/退文一篇以下此規定,
將會配合新制板規直接調整新店板發文門檻至上站次數100次(原為20次),
故此規定刪除。
2.商業廣告文,違反規定者,刪除+退文,並禁言半年。
A.點網頁曝光視為廣告,推文連結一樣比照辦理。
B.補習班/會員募集/業務員/代辦,皆視為商業廣告文。
C.文章開頭或文末需註記哪位板主同意發表。
Z.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文皆需由板主審核是否可以發表,
有意發表者需先把文章寄給板主由板主決定是否可以發表。
信件內容請勿打私人內容,因為板主必須把信件備份至精華區之專區。
2-z是防止板主自肥,至於該精華區要不要公開我再想想。
3.徵才文,違者刪除+退文。
A.正職工作徵才文章需符合JOB板板規。
B.時薪工作徵才文章需符合part-time板板規。
Z.臨時性徵求文不在此限。例:幫我打蟑螂,2500。
這條我需要聽聽大家的想法。
4.其他
下列行為將會為你帶來退文或水桶的處罰。
A.一行文:板主刪除/刪除+退文/不處理。
B.修推文:退文並水桶半年,文章刪除與否由板主斟酌。
a.修改、刪除推文者推文需推文者本人要求或同意。
b.恐怖、噁心連結可不經推文者及板主同意自行刪除。
c.商業廣告連結請勿自行刪除,請先來信向板主檢舉。
C.標題未分類或格式框不符:板主刪除或是修改標題為[傻眼]。
Z.挑釁與鬧板:發表文章退文推文水桶半年,
板主視內容決定加禁言半年,文章刪除與否由板主斟酌。
a.板主解釋,挑釁與鬧板的判定由板主判斷。
b.板主自律,板主請以法理情順序做判決。
4-Z我怕會是一條爭議的板皇條款,所以我把法理情寫進去提醒自己與星楓及未來的板主。
寫這條主要是有什麼特殊事件時我才好動刀。
5.轉錄相關規定
A.轉錄文章其發(推)文,視為轉錄文者發文,並受新店板規規範。
B.若轉錄文章發(推)文內容有違反板規處,
板主可於推文令其限期刪除、修改,未照做比照板規處理。
備註.所有文章、推文、簽名檔等除板規外均不得違反下列各項規定。
A.中華民國政府及下轄單位頒佈之所有法律、條文、命令、規則等
B.國立台灣大學之校規
C.批踢踢實業坊之站規
D.生活娛樂館群組之組規
E.台灣遊園地小組之組規
< 新店板板規 > 2017年12月1日生效
我要把交易文懲處提高了,並移到第一條。
除了退文,將再水桶半年。
分身那條我拔掉了,分身認定我還是會去向帳號部那邊檢舉再處理,
所以我不需要這條板規,真得有需要我再寫進去。
在生效以前,我想聽聽板友的意見,可以直接用回覆文章的方式,
或私信告訴我你的想法,我會不會聽就看我高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