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作者: MRsoso (朔朔)   2018-01-21 05:57:29
我新開一篇做個補充。
※ 引述《JPIGHEAD (星楓寫羽)》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QOArzZ7 ]
: 作者: mousepad ( ) 看板: SYSOP
: 標題: [公告]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 時間: Thu Jan 18 22:21:44 2018
: 0)
: 因應本站不時受行政機關來函要求處置「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於網路)交易財貨/
: 服務之交易文」,特此公告,重申本站政策,並加重罰責。
一,此文章為站方公告之規定,
所以板規沒寫我與J板依然要依照站方規定做出文章裡要求的懲處。
二,緩衝時間為這篇站方公告時間+24小時,
  所以1/19起這條規定就已經執行了。
三,如果發表後刪除的話,我會撈出來補退文並水桶。
不管你是刪除文章,還是把違規內容修掉。
只要被檢舉或被我們發現,就是退文+水桶一年。
四,還有,這個規定不管你是買、賣、送,都是相同處罰。
還有什麼後續文章一切我等站方新的公告或FAQ出來再跟大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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