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水權孤兒1/千萬買新店小豪宅 住了才知

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   2023-09-24 21:28:03
水權孤兒1/千萬買新店小豪宅 住了才知:我的水不是「自來水」
https://i.imgur.com/vrCQMDM.jpg
▲新店華城路新社區「碧澄三期Gramercy III」居民指控,去年底入住後才知社區非自來
水直接供水區,「用水權」要另外買,還得扛水池維管費。(圖/記者徐銘穗攝)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
「從來沒想過,花千萬元買的新房子,竟然還要另外買水(權)!」
新北市新店區華城路新社區「碧澄三期Gramercy III」居民日前向《NOWnews今日新聞》
投訴,指控建商襄澐建設未在合約中告知買房還得扛水池(加壓受水設備)維護管理費,
也沒依規把地上權轉移給住戶,飽受不知何時又會「被斷水」的焦慮,陸續向議員、政府
部門陳情,迄今10個多月仍懸而未解,猶如「水權孤兒」。
襄澐建設的「碧澄三期Gramercy III」(下稱「碧澄三」),由台灣松下營造承造,規劃
為18至27坪、1至2房的挑高3米55小豪宅,主打周遭近65%綠覆蓋、高隱私輕奢寓所,5分
鐘到捷運新店站、15分鐘抵敦南商圈,去年1月竣工、同年5月核發使用執照。碧澄三總戶
數19戶,已售出18戶。
https://i.imgur.com/DaPGQ5G.jpg
▲碧澄三期主打周遭近65%綠覆蓋、挑高3米55小豪宅,5分鐘到捷運新店站,房價都破千
萬。(圖/翻攝碧澄 三期 Gramercy臉書)
成交均單價58萬 室內14坪總價1500萬元
實價揭露,碧澄三近年平均成交單價為58.23萬元/坪,最高成交單價直逼6字頭,因公設
比約38%,該戶權狀22.55坪、室內約14坪,總價1500萬元。
但碧澄三管委會主委高培善控訴,他們砸千萬買房,歡喜入住不久後,去年11月管委會成
立,建商要求管委會每月支付「水池費用」,覺得奇怪,一查才知社區不是自來水的直接
供水區
碧澄三管委會財委魏一正說明,建商最早討的水池費用名目,包含8300元的「受水池用電
費」、1萬7600元「供水系統設備固定保養費」及1萬元「受水池及配水池土地使用租金」
,總計3萬5900元。住戶們都覺得不合理,拒付該筆款項,自此開啟長達10個多月「水權
」抗爭,而且現在仍持續進行中。
高培善說,從主幹道安康路到社區開車約3到5分鐘,建商宣傳也打「低海拔」,加上老婆
娘家在安坑山區,也沒有額外付建商水池費爭議,因此買房前他們一直都沒想到,碧澄三
竟會有「水權」問題,且建商在銷售、甚至契約上,都從未提及水池相關訊息,直言:「
早知道用水這麼麻煩,我們可能就會不買了!」
https://i.imgur.com/SnZ38E3.jpg
▲碧澄三期宣傳稱「低海拔」,住戶買屋時都沒想到這裡不是自來水的直接供水區。(圖
/翻攝碧澄 三期 Gramercy臉書)
為爭水權!翻法條 追出開發必備供水計畫書
為了搞懂「水權」,文藝界、科技圈背景的住戶們開始翻相關法條,查到建商當初要在非
供水區搞開發,依《自來水法》規範,得呈交「供水計畫書」,說明供水需求與方式等資
訊。
高培善指,當中關於受水池產權,明確寫道「開發單位於買賣合約中主動告知買方,水池
之座落位置、產權處理之資訊,以盡充分告知買方之義務」,以及「產權移轉切結書由開
發單位具名,將水池及其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一次登記時,移轉與該開發範圍內建築物之
全部區分所有權人共同人產權移轉交代」。
https://i.imgur.com/JGg3liU.jpg
▲碧澄三管委會翻出建商當初的「供水計畫書」,載明買賣合約要主動告知、水池土地所
有權要移轉給住戶。(圖/記者徐銘穗攝)
碧澄三住戶控訴,襄澐建設直到現在仍未將受水池產權轉移給他們,多次交涉過程又說詞
反覆,一下說水池是公設、一下又說產權已轉移給鄰近的碧澄二期社區。
現在碧澄三公設仍未完成點交,但10個多月來,水池設備已壞了數次,建商甩手不管,他
們只好和二期住戶一同分攤維修費。
襄澐認合約沒載明有疏失 十期沒蓋完!水池產權不能轉
針對碧澄三期管委會上述控訴,襄澐建商經理張建男回應,坦承銷售合約確實未載明水池
(加壓受水設備)維護管理費用,多次和住戶協商,希望能在合約中重新載明,亡羊補牢
,「這是我們的lose,也道歉了,該負的責任,不會逃匿」,但雙方未達共識。
但在水權問題上,張建男直呼:「住戶不清楚高地用水有特別的規定!」
強調襄澐建設送交的「供水計劃書」申請戶數是130戶,規劃十期社區,目前已蓋好三期
,正在蓋第四期中,依規要全部蓋完才能做一次性的登記與產權移轉,因此水池地上權、
所有權目前無法轉移給住戶。
https://i.imgur.com/L97GuOt.jpg
▲建商指「供水計畫書」說明要用水戶為130戶,規畫要蓋十期,目前蓋完三期,正在蓋
第四期,要全蓋完才能轉移水池產權。(圖/翻攝供水計畫書)
張建男表示,先前已將設備與水池構造物轉移給二期管委會管理,且早已超過2年的保固
期,故水池電費、維管費應由二、三期28戶領表住戶負責,強調說:稱「使照上第22點都
有註記清楚。」
他說可以體諒住戶的擔心,但自認已盡力說明,雖然無法明確告知何時時期會蓋完,但建
商拿來做水池的地依法不能賣,且依《自來水法》第61-1條第5項規定,供水10年後水池
地上權即視為用戶所有,「我們還要繼續蓋房子,怎麼會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https://i.imgur.com/qndc2MQ.jpg
▲碧澄三期使用執照第22項,指相關加壓設備、蓄水池等設備,依法應由社區住戶、管委
會分擔相關費用。(圖/翻攝碧澄三使照)
建商指每戶每月只多300元 不認會影響購屋意願
張建男強調,他們確實疏忽未在合約中載明水池維管費用,但他稱二、三期住戶從入住至
今,除了少數水池設備故障外,「從來沒有斷水過」,每個月只是固定要多分攤8300元電
費,平均28戶每戶只約300元,其他「供水系統設備固定保養費」不是經常性支出。
「買一兩千萬元的房子,會為了一個月多3、400元而影響購買意願?」
張建男說,所有高地用水都有這狀況,但他認為沒有影響到住戶用水的權益,也沒有造成
住戶損失,表示若住戶堅持訴諸司法,他們尊重住戶的訴求與主張,後續交由司法判決,
「負該負的責任」。
https://i.imgur.com/g9ONTY7.jpg
▲碧澄三管委會財委魏一正指,最初建商向他們討每月要付受水池用電費、供水系統設備
固定保養費及受水池及配水池土地使用租金,總計3萬多元。(圖/記者徐銘穗攝)
對此,消基會董事兼房屋委員會委員律師張欣民表示,社區有額外加壓受水設備,在銷售
時就要先講清楚,此案賣時沒講、合約也沒提,「蓄意隱瞞很明顯」,衍生出購屋外的額
外負擔,要轉嫁給消費者,消費者當然很難接受,若消保官也幫不上忙,建議直接到法院
告建商詐欺,痛批:「到最後才講有水池、要負維管費,案例少見也很離譜!」
高培善說,他們訴求很簡單,就是照法規走就好,建商把該轉移產權轉移給住戶,至於賠
償是另外的事了。
碧澄三管委會監委陳佳妏則說,難保建商未來倒了、土地被拍賣,無法預料,加上住戶也
沒專業維護能力,最終還是希望能由政府納管,「若因此增加費用,我們也願意承擔」。
針對住戶提出未來納管的需求,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表示,如欲申請由北水處代管,可依本
處代管用戶加壓受水設備處理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https://www.nownews.com/news/6266113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