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事實上這個新聞完全是假議題...
立院在12月中通過<<學校衛生法>>修正,12/30公布,
修正內容是第23條,規範營養午餐不能使用基改食品
所以不是市府蠻幹,是中央政府規範。
時隔多日直至19日發放問卷詢問,實際上討論的議題是要不要自費吃更好
與基改無關......不曉得版上各位大大有無拿到問卷?
如果有拿到的話,上半段的基改是通知
下半段問卷是問要不要吃更好...不是基改+5元
至於每餐多5元誰訂的?
是中央設定的標準,5元已經是最低了。
監督機制、抽查機制
都一併在學校衛生法23條、23條-1、23條-2修正
而且監督機制部分還有要求最少1/4家長參加審議小組
合乎公民參與資料公開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