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天在光復路的悟饕停機車買便當被警察開單。
請問那邊會抓臨時停車嗎? 小弟也知道法律上應該是不行的,但實務上要買便當的話應該
要怎麼辦? 有人可以指點一下嗎?
雖然小弟也知道自己理虧,不過對於那邊一排機車,警察只抓我實在是不爽(小弟騎偉士
牌)
欣慰大家這麼有正義感,整理一下目前的解法
1. 不買那邊的便當,這個最沒爭議
2. 找停車格,走過去買。這個難度稍高,那邊幾乎沒有停車格
3. 停路邊,人在車上打電話請店家送出來。這個好像是最佳解,不過會擋到車流似乎有
點自私
4. 賭運氣,罰金當停車費。目前是傾向這個啦,畢竟那麼多年了只被抓一次= =
5. 有更好的解法嗎?
補充,請教了警察和上網查了一下後發現,小弟沒事了,只要不是當場開單,我人在現場
又沒不聽勸導駛離,是不得開單的。所以日後買便當只要聽到鳴笛有出現騎走就ok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