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目擊者!!拜託大家幫忙!!
徵求6/7(二)晚上20:20高鐵新竹站被圍毆的目擊證人-公然侮辱、傷害、妨礙自由
關係者:A女,我朋友,被B男欺騙感情多年 最近發現自己是小三而分手
B男,A女前男友,隱瞞A女已婚交往多年現已分手,B女丈夫。
被毆者:A女
動手圍毆者:B女、B女婆婆、B女媽媽
出言恐嚇者:B女公公
發生時間:6/7(二)晚上20:20左右
發生地點:高鐵新竹站北上2F旅客等候區,全家便利商店前很多排椅子那邊
她坐在下手扶梯右方第一排座位
我的一位女性朋友(A女)在6/7(二)晚上20:20,獨自一人坐在北上2F旅客等候區椅子上,
被前男友(B男)的家人(B女、B女婆婆、B女媽媽、B女公公)發現,
開始對A女圍毆與辱罵,三個打一個,一個在旁邊圍觀口出惡言威脅。
當時是B女從一樓手扶梯上來,看到A女坐在椅子上,馬上吆喝其他三人上來,
B女扯掉她的口罩,開始辱罵她,四人圍過來動手圍毆及出言恐嚇,
B女媽媽還出動長雨傘戳她,駐衛警發現有異狀,過來拉開他們並阻擋
B女一行人繼續挑釁及試圖動手,A女想離開現場搭車離開,
卻被B女一行人阻擋不准她離開,不時威脅並作勢要打她。
在駐衛警與站務人員勸導之下,當天兩造各自帶開。
未料B女的婆婆宣稱A女推倒她害她骨折住院,透過警方提告A女傷害。
A女被當眾圍毆與辱罵,受到極大的委屈與羞辱,
有驗傷並同樣提告B女一行人傷害、公然侮辱與妨礙自由。
至於A女被B女的婆婆提告傷害一事,
我跟A女解釋:除非他們能夠舉證B女的婆婆骨折是你造成的,不然根本不成立,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A女可以反告誣告。
A女當天受到極大的驚嚇,她只記得被打當時 下意識舉起手保護頭部,
她很害怕正當防衛若不成立,會吃上傷害官司。
圍毆的當時因為場面混亂引發眾人側目,很多人探頭看,
有從一樓跟三樓的都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雖然高鐵站有監視錄影,但並非每個角度都能拍得清楚。
所以在新竹版上徵求當天現場目擊者,能夠當A女的證人,
證明她當時被羞辱且被圍毆,需要請好心的目擊者撥點時間一起到警局作筆錄備案,
若對方堅持提告,未來真的走司法程序,有可能要出庭當證人。
懇請神通廣大的鄉民,若您在6/7(二)晚上20:20左右,
高鐵新竹站北上二樓有經歷這次圍毆事件~
拜託,懇請能夠站出來!!
您的一點時間,是這位無助的女性能夠相信社會還有人願意伸出援手的一線希望,
當這位護理師為病人犧牲奉獻青春體力歲月,
從沒想過會用這個方式祈求社會大眾的一點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