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6 自由時報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竹東鎮公所自17日起,針對北興路等20處路段、約910
個停車格,實施第一階段路邊停車收費管理,收費時間為週一到週日上午8點到晚上10點
,1小時收費20元,警方也將配合同步加強取締違規停車,請用路人留意。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自17日起,針對北興路等20處路段、約910個停車格,實施路邊停車收
費管理。(記者廖雪茹攝)
竹東鎮公所自17日起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管理,收費時間為週一到週日上午8點到晚上10點
,1小時收費20元。(記者廖雪茹攝)
竹東鎮公所表示,根據「新竹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並與縣府、民意
代表以及住戶、商家討論後,決定自17日起,分階段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同時比照各
縣市採計時收費方式,費率小客車1小時20元,大客車1小時40元。
其中,第一階段的收費範圍有20處,包括北興路2、3段(含橋下)、沿河街、杞林路、長
安路、工業二路、中豐路1段、東寧路1段、中正路、和江街、自強路、中山路、新生路、
大林路、文林路、東林路(含圓環)、莊敬路、惠昌街、興農街、工業一路、新正路、北
興路1段,合計約910格。
竹東鎮公所表示,配合縣府交通旅遊處停車管理系統運作收費,繳費期限將自開立停車單
日起15日內繳納,民眾可利用4大超商或鎮公所1樓服務台臨櫃繳納。
鎮長徐兆璋表示,停車收費最主要的目的是管理,而不是收費。路邊停車格是公共設施的
一環,大家都有權利使用,希望透過收費管理方式,有效解決竹東鎮市區長期以來停車不
易、違規臨停、並排、長期被占用等問題,提高停車周轉率,也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
則。
鎮公所建設課表示,竹東市區車潮最多的長春路與東寧路二、三段,部分路段屬於122號
縣管道路,列在第二階段實施;其中,長春路1段路幅寬度不足、2段尚未與住戶和商家達
成共識、3段則擬規劃人行道。至於有民眾抱怨收費時段太長,公所會在收費一段時間後
檢討,視民眾的停車習慣與需求,再做彈性調整。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5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