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與原作者事件無相關,僅發生在我身上,因為車禍類型相似,又不想開新文章,
想低調點,故回覆此篇作為經驗談。
實話說,那時看到這篇文章,超級癢癢地想回文,礙於當時保險理賠事宜尚未談妥,發文
也沒什麼內容故作罷
假如你目前或未來也發生類似車禍,希望此文章能幫助你多了解後續的理賠,能多拿點就
多拿些,不要鐵齒地覺得這種蠢事不會發生,我那時也不信會這麼衰
比起原作者,我再慘淡一些
車禍那天是今年的1月26日,隔天就是年假的開頭"除夕",當天的情況稍微描述一下,以
下圖做說明,圖片僅供參考,事發點非圖中地點,畫得很醜我知道
http://imgur.com/hzUJS6N
圖中的巷口,假設為當天騎車所進入的巷口。那時,巷口內幾公尺的路中,臨停著一輛自
小客車A,旁邊為他們的住家,所以車上的人很理所當然地停車,下來放東西之類
因為他們實在太礙路,只剩旁邊的小縫隙可以過,我就往旁邊的縫隙鑽。這一鑽,萬萬沒
想到B車有駕駛,他停妥車後,毫無猶豫地快速開門。事發前,正要鑽過A車與B車中間縫
隙時,所以油門已經開始往上催,在這一公尺半的距離,與眼前緊張的情況,一時間反應
不過來,直接下意識兩手急煞車
急煞之下,車子不受控,我連人帶車往B車門旁的柏油路滑起來,幸好速度不快,滑一下
而已。從柏油路坐起來的上的我,瞄了四周,機車躺在路中,右手手背的皮磨掉並開始滲
血,左腳痛到不太能動
B車車主(肇事者)下車後,我就直直地瞪著他說:「你到底在幹嘛?」,他開始連忙對不起
,但是,我心情已經賭爛到炸,好好的年假前,竟然會遇到這種鳥事,沒理會他的道歉即
直接報警,等了大概5分鐘,警察很迅速地到了,後來,我先坐上警察叫的救護車往醫院
急診,留下肇事者與警察筆錄
講個題外話,那台臨停的A車,事後回憶起來,應該也是有所責任,不過他們很機智,我
車一摔下去不久,就馬上開車移走,因此警察來了以後,他們也理所當然地在旁作個目擊
者圍觀
在急診的等待過程中,警察會主動前來筆錄。通常車禍,警察並不會介入,也不能介入,
因此筆錄完後,所收到
「XX市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此單相當重要,內容有雙方的姓名與聯絡方式,並在30天後,能以此申請「道路交通事故
初步分析研判表」
在筆錄開始至「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我都輕描淡寫過去,原因為這種開車門
所導致的車禍,100%是開車門的人全責,實在不用多說什麼,就算肇事方在筆錄中講得口
沫橫飛,還是得乖乖領1200-3600的紅單。當然,你若無照騎車,酒駕或是超速之類,就
另當別論了
在對方全責的情況下,你的籌碼就相當的大,要先了解對方是否有保【強制險】與【第三
責任險】,如果對方都有保這些,那你就可以像我一樣,不用花太多心力。後續一切,直
接與對方保險公司協商和解
在我與對方保險公司談和解前的這期間,大抵需準備以下文件:
(1) 醫療收據
(2) 交通收據
(3) 修車收據
(4) 工作損失證明
(5) 財務損失證明
(1) 醫療收據
凡是受傷休養期間,包含開始的急診與最後的檢查掛號費等,只要與車禍造成的傷勢有所
關連的醫療開銷等,這些收據都可申報,也建議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皆申請3份以上。
備註:
當初急診之後,家人有買包紮材料(無菌棉棒, 紗布, 透氣膠帶等),這筆消費後來談和解
時,對方保險公司也有接受賠償,雖然不保證每間皆可順利接受理賠,但是這些醫療耗材
的收據在金額與內容不誇張的情況下,通常理賠專員應該都會受理
此次車禍,醫療收據金額大概為1.5k
(2) 交通收據
凡是受傷休養期間,有往來醫院的計程車車資收據,這種用途的車資,保險公司一定會理
賠
至於上下班或是其餘性質的計程車費用,收據也可以留著,談和解時,再與對方理賠專員
協調
我那時剛好休養期間為年假,在機車未修好與腳行動不便的情況下,有搭計程車外出,這
些收據也有留著,最後理賠專員起初是不願意,後來談了以後,願意以5折理賠
此次車禍,我來回醫院的車資大概1.5k,其餘用途的車資打折後約1k
(3) 修車收據
機車送往修車行後,不能直接開修,要先請對方的理賠專員前來車行照相評估,不是所有
部分都能受理賠償,例如輪胎
此次車禍的修車總額為2.1k,維修左煞車全組,左後照鏡,左側邊外殼
(4) 工作損失證明
這個工作損失,以我的例子來說,主要為補償我請病假去醫院複診的薪資損失,或是醫療
期間,不克上班鎖請假的損失等,皆可以申報
主要的證明文件為請假證明與薪資證明等,內容也需與醫療收據或是建議休養日期配合
所以,在複診時,一定會請醫生開診斷說明書,裡面會有建議休養日期,醫生會以你的傷
勢,或是你的期望來判斷
那麼,請假證明建議別顯示時數,如此是以整天的薪資來計算。橡我就傻傻的標明時數,
事後陪同的保險朋友說,他忘記告訴我別顯示時數
此次車禍,工作損失約3k
(5) 財務損失證明
事發車禍時,造成的衣物,鞋子,手機或配件等損壞,皆可以提出賠償申請,也建議事發
當下,即拍照存證,比較不會造成事後的爭議
通常,面對財損賠償時,理賠專員會要求提出購買證明,也就是發票,可是這種東西都是
兩個月後,對個獎就丟的東西,以我為例,我沒有發票證明,我是提出當時購買的大概金
額,理賠專員再以7折或5折受理,幾乎一定會打折,因為財損部分會算折舊,每間皆是如
此
不過,此次車禍,我的財損提出金額約為28k
會這麼多,主因為我配戴的機械錶,在車禍時磨損,光維修費就近20k。這邊不得說,對
方理賠專員蠻好的,因為事後保險朋友有說明,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專員會直接拒絕賠償
維修費,以購買金額再折舊作為計算
因此,(1)~(5)林林總總加起來的賠償金額約為37k,這邊就會再多提到精神賠償,原本對
方想以湊40k來和解,不過,精神賠償的金額部分,覺得真的太少,所以第一次會面是沒有談成
和解
第二次會面時,在雙方的角力下,以45k作和解。這個和解卡了兩個月時間,光期間的修
錶就佔去一個月,最後簽完名後,心中真的鬆了一口氣
之前有提到醫療收據與診斷證明要申請3分以上,是因為除了對方保險公司須賠償,自己
的機車強制險,與公司團保等,都可以申請理賠,但是似乎僅限醫療費用
所以最後算一算,扣掉實際支出的,我拿了10k多的額外皮肉錢。我的情況,也真的比較
幸運,對方該保的項目都有保,尤其第三責任險真的很重要,省去雙方很多時間,像這位
肇事者,第一天離開醫院後,就再也沒有和我連絡,連他保哪間保險公司,都是我們自己
主動詢問才知道,真的是很棒的那種人
而這類型的車禍,2016年,全台就發生了3000件,每天近8件發生,尤其新竹市路寬都在
比小,一堆駕駛卻喜歡在路旁突然停車,或是併排停車,騎機車時就真的要格外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