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99 (na)
2017-11-13 15:33:58租屋剛簽約,還沒入住
因為屋況有問題,鑰匙已還給房東
等房東修繕完畢再入住
但,發現房東在合約上動手腳,
故意不寫含管理費與金額、原本有說好租金含管理費
且房東戶籍地址留假資料
加上房東私自加註的修繕費用分攤的條款,意義模糊
目前我是想跟房東解約全額退押金
不過,老公一直安慰我,不要太緊張
因為房東是蠻積極修繕的,
合約上的問題,再請房東再改正就好
老公的想法是:
房東是有小孩的人,要給小孩做榜樣,
做人不會太壞,還是可以跟她租房子
不過我真的很擔心,
因為簽約前房東已經有出爾反爾的紀錄
加上合約也不太公平
之後退租,押金也會隨她開心,一堆理由東扣西扣
請問遇到這種情況
大家是會傾向給房東一次機會,租下來?
還是就不租了?
謝謝~